(转发)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包1)合同公告
(转发)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包1)合同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7月27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农业大学(*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高岭 (略) (*方) |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负责体育教学中心施工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纸和清单项目经理:石成。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7 |
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1B*-教育用房施工湖南高岭 (略) 体育教学中心施工总承包否1批*.17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27日,履行期限:468天。 |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 |
方式:施工建设 |
四、付款 |
1、发包人按政府文件规定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即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大写 *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 整(小写: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具体金额按中标金额及相关规定执行)(1)签订合同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做为预付款; (2)基础完成至±0.00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扣回25%预付款。(3)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到3层楼面,且经发包人、代建人、监理人签字确认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扣回25%预付款和50%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扣回50%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0%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25%预付款。(5)完成装饰装修等工程,且经发包人、代建人、监理人签字确认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10%,扣回25%预付款。(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5%,扣回余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工程交付使用并完成竣工结算和资料移交后付至经湖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核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质保金总额的剩余50%,质保金不计利息。(8)经发包人、代建人、监理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但除非双方另外达成补充协议,变更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而应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随竣工结算款支付。(9)上述(1)-(7)条款中支付款项均须将当期进度款的10%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其他部 (略) 账户。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 (略) 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7-08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14份,采购人执8份,供应商执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7月08日 |
九、合同主体 |
*方:(公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邹学校法定代表人:胡锷委托代理人:兰勇委托代理人:胡锷电话:0731-*电话:0731-*传真:0731-*传真:0731-*地址: (略) 芙 (略) 1号地址:湖南省 长沙 开福区 (略) 开福区彭家巷468号开户银行:长沙农村 (略) 金霞支行帐号:*33 |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7月27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农业大学(*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高岭 (略) (*方) |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湖南农业大学体育教学中心项目施工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负责体育教学中心施工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纸和清单项目经理:石成。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7 |
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1B*-教育用房施工湖南高岭 (略) 体育教学中心施工总承包否1批*.17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27日,履行期限:468天。 |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 |
方式:施工建设 |
四、付款 |
1、发包人按政府文件规定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即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大写 *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 整(小写: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具体金额按中标金额及相关规定执行)(1)签订合同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做为预付款; (2)基础完成至±0.00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扣回25%预付款。(3)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到3层楼面,且经发包人、代建人、监理人签字确认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扣回25%预付款和50%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20%,扣回50%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0%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25%预付款。(5)完成装饰装修等工程,且经发包人、代建人、监理人签字确认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10%,扣回25%预付款。(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5%,扣回余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工程交付使用并完成竣工结算和资料移交后付至经湖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核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质保金总额的剩余50%,质保金不计利息。(8)经发包人、代建人、监理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但除非双方另外达成补充协议,变更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而应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随竣工结算款支付。(9)上述(1)-(7)条款中支付款项均须将当期进度款的10%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其他部 (略) 账户。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 (略) 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7-08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14份,采购人执8份,供应商执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7月08日 |
九、合同主体 |
*方:(公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邹学校法定代表人:胡锷委托代理人:兰勇委托代理人:胡锷电话:0731-*电话:0731-*传真:0731-*传真:0731-*地址: (略) 芙 (略) 1号地址:湖南省 长沙 开福区 (略) 开福区彭家巷468号开户银行:长沙农村 (略) 金霞支行帐号:*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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