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土地测绘服务
采购内容:土地收储及供应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及地上物等相关测绘、土地权属核查、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及规划测绘等技术服务工作。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测绘工作,实现对储备地块的图形、范围、面积、权属、界址、地上物等信息的准确计算,满足土地储备及供应工作的需要,确保土地储备工作涉及的相关地理信息的准确性与现实性,为土地储备工作建立良好的基础。二、工作任务土地收储及供应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及地上物等相关土地测绘、土地权属核查、不动产测绘、规划测绘等工作,主要为土地储备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征用、出库入库、界线放样、前期摸底调查、规划测绘、土地权属核查、不动产权籍调查等测绘工作,具体按项目要求实际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集体土地征用测绘(1)预征地测绘。依据征地预公告及指定范围,进行现场实测地上物与权属核查,出具预征地成果。(2)征地测绘。依据征地公告、预征地测绘成果、报批成果,出具征地成果。2、国有土地征收测绘。包括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测绘。依据征收范围,进行现场实测地上物与权属核查,出具征收成果。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据提供的预报土地范围,根据历年土地利用调查成果、集体土地预征用测绘成果、国有农用地与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测绘成 (略)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计算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面积,提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成果经行政部门批准。4、不动产登记测绘。依据指界或规划范围,进行不动产测绘。5、界线放样。依据提供的用地范围,进行现场实地放样,确定界址位置。6、土地出库、入库及土地交接的测绘。依据指定范围,实地测绘、权属核查,出具出库入库测绘成果。7、现状影像测绘。利用无人机等设备进行现状测绘。8、规划定线测量。依据规划范围, (略) 红线与中线、内部及周边建筑物等信息。9、土方量测量。测绘地表高程、地形、地上物等信息。10、其他测绘。按土地收储工作的具体要求,实际确定。
需满足的要求:技术要求按照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为了提高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略) 不动产登记、供地审批、农转用报批、招拍挂及历年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历年土地储备数据实现严格、准确衔接,为土地收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主要技术要求如下:1、数学基础:坐标系采用“1957 (略) 坐标系”,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按1.5°分带。其他国家坐标系统成果应与1957 (略) 坐标系建立联系。如项目有特殊要求或新规定,按具体要求执行。2、 (略) 线: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内容分为首级控制测量(GPS)及细部测绘。以全解析法测绘、历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规划等资料为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现有的调查成果和资料,运用“3S”测绘技术、数据库管理软件等先进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全数字的调查方法,获取每个地块的地类、界址、权属、面积、规划、位置及利用和分布信息,界址、地物在精度上符合《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城市测量规范》*及其他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办理土地储备、审批手续等工作的需要。成果要求1、农用地、未利用地征用测绘:主要包括预征地测绘、征地测绘、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报批。成果按项目类别应出具:土地调查现状勘界图、征地调查现状勘界图(土地调查现状勘界图与报批图套合)、面积汇总统计表、区片功能图,附件资料: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特殊要求应提供的资料。2、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及供应:成果按项目类别应出具:用地现状图、权属核查图、土地出库入库范围图,附件资料:权属相关成果资料、历年农转用情况资料及其他特殊要求应提供的资料。3、规划定线测量:出具规划专用图(规划定线测量成果)。4、土方量测量:出具土方量计算测绘成果。5、不动产测绘:出具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等成果。6、其他测绘:具体按项目要求实际确定。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实时服务能力。2、熟悉项目地点的土地储备及供应涉及的测绘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3、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并负责提供成果所需的成果资料及成果附件资料。如中标后,成果不能满足项目要求,不能成为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成果提交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537.55002022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11月0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土地测绘服务
采购内容:土地收储及供应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及地上物等相关测绘、土地权属核查、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及规划测绘等技术服务工作。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测绘工作,实现对储备地块的图形、范围、面积、权属、界址、地上物等信息的准确计算,满足土地储备及供应工作的需要,确保土地储备工作涉及的相关地理信息的准确性与现实性,为土地储备工作建立良好的基础。二、工作任务土地收储及供应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及地上物等相关土地测绘、土地权属核查、不动产测绘、规划测绘等工作,主要为土地储备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征用、出库入库、界线放样、前期摸底调查、规划测绘、土地权属核查、不动产权籍调查等测绘工作,具体按项目要求实际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集体土地征用测绘(1)预征地测绘。依据征地预公告及指定范围,进行现场实测地上物与权属核查,出具预征地成果。(2)征地测绘。依据征地公告、预征地测绘成果、报批成果,出具征地成果。2、国有土地征收测绘。包括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测绘。依据征收范围,进行现场实测地上物与权属核查,出具征收成果。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据提供的预报土地范围,根据历年土地利用调查成果、集体土地预征用测绘成果、国有农用地与未利用地土地征收测绘成 (略)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计算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面积,提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成果经行政部门批准。4、不动产登记测绘。依据指界或规划范围,进行不动产测绘。5、界线放样。依据提供的用地范围,进行现场实地放样,确定界址位置。6、土地出库、入库及土地交接的测绘。依据指定范围,实地测绘、权属核查,出具出库入库测绘成果。7、现状影像测绘。利用无人机等设备进行现状测绘。8、规划定线测量。依据规划范围, (略) 红线与中线、内部及周边建筑物等信息。9、土方量测量。测绘地表高程、地形、地上物等信息。10、其他测绘。按土地收储工作的具体要求,实际确定。
需满足的要求:技术要求按照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为了提高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略) 不动产登记、供地审批、农转用报批、招拍挂及历年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历年土地储备数据实现严格、准确衔接,为土地收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主要技术要求如下:1、数学基础:坐标系采用“1957 (略) 坐标系”,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按1.5°分带。其他国家坐标系统成果应与1957 (略) 坐标系建立联系。如项目有特殊要求或新规定,按具体要求执行。2、 (略) 线: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内容分为首级控制测量(GPS)及细部测绘。以全解析法测绘、历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规划等资料为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现有的调查成果和资料,运用“3S”测绘技术、数据库管理软件等先进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全数字的调查方法,获取每个地块的地类、界址、权属、面积、规划、位置及利用和分布信息,界址、地物在精度上符合《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城市测量规范》*及其他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办理土地储备、审批手续等工作的需要。成果要求1、农用地、未利用地征用测绘:主要包括预征地测绘、征地测绘、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报批。成果按项目类别应出具:土地调查现状勘界图、征地调查现状勘界图(土地调查现状勘界图与报批图套合)、面积汇总统计表、区片功能图,附件资料: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特殊要求应提供的资料。2、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及供应:成果按项目类别应出具:用地现状图、权属核查图、土地出库入库范围图,附件资料:权属相关成果资料、历年农转用情况资料及其他特殊要求应提供的资料。3、规划定线测量:出具规划专用图(规划定线测量成果)。4、土方量测量:出具土方量计算测绘成果。5、不动产测绘:出具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等成果。6、其他测绘:具体按项目要求实际确定。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实时服务能力。2、熟悉项目地点的土地储备及供应涉及的测绘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3、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并负责提供成果所需的成果资料及成果附件资料。如中标后,成果不能满足项目要求,不能成为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成果提交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537.55002022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11月0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