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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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
1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对约*卷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档案电子造册、核对、装箱、贴码、封箱、集运、装卸、存储、建档、保管、查询、调阅、保险等委托管理服务。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7002022-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该项目拟租用商务用车9辆(同时配备临时用车),用 (略) 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现场查勘、便民服务、督查巡检、业务案卷报批及培训等各项业务工作需求,为市内六区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44.52022-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新增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2023年新增的约*卷(约*页)不动产登记档案提供档案整理、档案扫描、数据著录、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档案装订等服务。要求档案数字化扫描成果及实物档案整理装订成果达到 (略) 不动产登记档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及标准,并满足采购人对档案快速调阅、使用等实际需求。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53.52022-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07日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
1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对约*卷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档案电子造册、核对、装箱、贴码、封箱、集运、装卸、存储、建档、保管、查询、调阅、保险等委托管理服务。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7002022-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该项目拟租用商务用车9辆(同时配备临时用车),用 (略) 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现场查勘、便民服务、督查巡检、业务案卷报批及培训等各项业务工作需求,为市内六区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44.52022-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新增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2023年新增的约*卷(约*页)不动产登记档案提供档案整理、档案扫描、数据著录、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档案装订等服务。要求档案数字化扫描成果及实物档案整理装订成果达到 (略) 不动产登记档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及标准,并满足采购人对档案快速调阅、使用等实际需求。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53.52022-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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