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2022年1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福清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村村响技术维护服务
福清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2022年1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福清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村村响技术维护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2022 年 1 (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1 |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村村响技术维护服务 | [C*]广播服务 |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采购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村村响技术维护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村村响技术维护采购项目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数量 备注 1 村村响维护服务 2年 (略) 438个村和24个镇街村村响广播维护 2 维护值班人员 1人 1.维护服务内容 A.日常维护: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对各个镇、村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填写各个村维护登记表,更新各个村设备运行及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B.技术维护:接到故障通知,在24小时时限内,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并分析填写故障原因,预防类似故障再次发生。特殊应急时期,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排除故障;在极端天气、特殊时期(比如台风、强降雨、疫情等)或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应组织足够技术力量及车辆进行巡查和维修。 C.维护需要的辅助易耗品由中标人负责(如黄油、胶布、线卡、扎线、螺丝等)。 D.*方会派人跟随中标方维护队*同车进行维护情况抽查,*方需要安排巡视人员、车辆配合*方检查,每个季度抽查镇、村总数不低于10%,一年之 (略) 所有镇村一遍,抽查情况作为每季度验收的依据,每个季度发现村村响故障率达到抽查数量的20%,每次将扣除每季度的维护费用10%。 E.维护值班人员:合同期内,*方需派驻1个维护值班人员常驻*方广播机房并接受*方日常监督、管理和调度,负责村村响广播的日常值班值守、故障登记、反馈、材料整理等和机房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村村响广播的安全运行。 ??F.机房(县、镇街、村)、终端搬迁,*方编制设 计,*方组织实施,工程费用由*方负责,结算单价按规定进行计算。 ??G.设备维护范围为:⑴维护县、镇街、村级机房设备更新、更换以及升级(含电话卡、流量卡、制度牌等附属设备);⑵电源为进入村机房部分;⑶有线信号为进入机房部分;⑷县、镇街、村机房的制度上墙及机房管理人员情况更新等。(5)实现县、镇街、村级三级联播联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安全播出。 1.2 服务期限:签订施工合同起2年(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因政策调整或单位整合等因素,招标人可以提前要求解除合同)。 2.维护服务的相关要求 2.1本工程以包工为主的方式承包,工程所需主要器材由采购人采购并提供使用(辅助易耗品由中标人负责)。 2.2维护服务中的每项工程任务,中标人均应按要求完成;属突击抢修应随传随到,并在规定时限内完工,在特殊情况应急抢修中,中标人应增加人手,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3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维护技术力量并常驻福清(有固定办公场所),为确保工程维护到位,维护施工人员至少在5人以上(含5人),配备不少于两辆工具车和必要的施工工具和设备。中标人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采购人对此作出明确承诺(对于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法配备齐全施工人员和设备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投标人若中标,签订合同时须将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车辆证明、施工人员具体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福清广电基础设施保障中心备案。施工人员常驻福清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担。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维护技术力量常驻福清并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经*方同意,为保证维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经*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4中标人职责: 2.4.1根据日常维护的要求,制定具体维护作业计划。每个月制定下个月维护计划,并于每个月底前上报下月维护计划,维护计划应经采购人审核后按维护计划执行,未经审核确认的维护不予认定,若实际维护作业与计划作业有变更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申请。每个月5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送上个月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2.4.2维护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移交维护相关资料;同时必须保证设备设施完好,除正常老化消耗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丢失应按原进价赔偿。 2.4.3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努力提高维护质量。 2.4.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应指派生产安全监督员,加强生产安全教育指导,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责任及第三者人身安全均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4.5中标人应使采购人免予承担由中标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完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在日常巡视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杜绝因设备安装、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若由此(包括但不限于)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对于其他问题应在5个日历日内处理完毕并造册上报。 2.4.6中标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给第三人组建的工程队,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7加强 | 53.4 | 0 | 2022-12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9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2022 年 1 (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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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村村响技术维护服务 | [C*]广播服务 |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采购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村村响技术维护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村村响技术维护采购项目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数量 备注 1 村村响维护服务 2年 (略) 438个村和24个镇街村村响广播维护 2 维护值班人员 1人 1.维护服务内容 A.日常维护: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对各个镇、村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填写各个村维护登记表,更新各个村设备运行及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B.技术维护:接到故障通知,在24小时时限内,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并分析填写故障原因,预防类似故障再次发生。特殊应急时期,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排除故障;在极端天气、特殊时期(比如台风、强降雨、疫情等)或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应组织足够技术力量及车辆进行巡查和维修。 C.维护需要的辅助易耗品由中标人负责(如黄油、胶布、线卡、扎线、螺丝等)。 D.*方会派人跟随中标方维护队*同车进行维护情况抽查,*方需要安排巡视人员、车辆配合*方检查,每个季度抽查镇、村总数不低于10%,一年之 (略) 所有镇村一遍,抽查情况作为每季度验收的依据,每个季度发现村村响故障率达到抽查数量的20%,每次将扣除每季度的维护费用10%。 E.维护值班人员:合同期内,*方需派驻1个维护值班人员常驻*方广播机房并接受*方日常监督、管理和调度,负责村村响广播的日常值班值守、故障登记、反馈、材料整理等和机房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村村响广播的安全运行。 ??F.机房(县、镇街、村)、终端搬迁,*方编制设 计,*方组织实施,工程费用由*方负责,结算单价按规定进行计算。 ??G.设备维护范围为:⑴维护县、镇街、村级机房设备更新、更换以及升级(含电话卡、流量卡、制度牌等附属设备);⑵电源为进入村机房部分;⑶有线信号为进入机房部分;⑷县、镇街、村机房的制度上墙及机房管理人员情况更新等。(5)实现县、镇街、村级三级联播联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安全播出。 1.2 服务期限:签订施工合同起2年(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因政策调整或单位整合等因素,招标人可以提前要求解除合同)。 2.维护服务的相关要求 2.1本工程以包工为主的方式承包,工程所需主要器材由采购人采购并提供使用(辅助易耗品由中标人负责)。 2.2维护服务中的每项工程任务,中标人均应按要求完成;属突击抢修应随传随到,并在规定时限内完工,在特殊情况应急抢修中,中标人应增加人手,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3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维护技术力量并常驻福清(有固定办公场所),为确保工程维护到位,维护施工人员至少在5人以上(含5人),配备不少于两辆工具车和必要的施工工具和设备。中标人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采购人对此作出明确承诺(对于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法配备齐全施工人员和设备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投标人若中标,签订合同时须将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车辆证明、施工人员具体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福清广电基础设施保障中心备案。施工人员常驻福清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担。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维护技术力量常驻福清并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经*方同意,为保证维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经*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4中标人职责: 2.4.1根据日常维护的要求,制定具体维护作业计划。每个月制定下个月维护计划,并于每个月底前上报下月维护计划,维护计划应经采购人审核后按维护计划执行,未经审核确认的维护不予认定,若实际维护作业与计划作业有变更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申请。每个月5个工作日之前向采购人书面报送上个月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2.4.2维护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移交维护相关资料;同时必须保证设备设施完好,除正常老化消耗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丢失应按原进价赔偿。 2.4.3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努力提高维护质量。 2.4.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应指派生产安全监督员,加强生产安全教育指导,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责任及第三者人身安全均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4.5中标人应使采购人免予承担由中标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完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在日常巡视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杜绝因设备安装、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若由此(包括但不限于)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对于其他问题应在5个日历日内处理完毕并造册上报。 2.4.6中标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给第三人组建的工程队,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7加强 | 53.4 | 0 | 2022-12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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