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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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

(略) 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 (略) 龙湾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为进一步完善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 (略) 龙湾区(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沙城、海城、天河、星海街道)户籍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为老人提供符合需求的优质服务。服务期2年。 一类(500月每月): 1、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附评估证明) 二类(250元每月):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附评估证明) 1、年满60周岁以上的“三老”人员(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军烈属 三类(125元每月): 1、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附评估证明) 2、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家族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3、年满60周岁以上的在乡复员军人、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4、年满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老人 5、年满90周岁以上非机构养老的高龄老年人 6、年满85周岁以上非机构养老的空巢、独居老人(与子女不在同一县(市、区)居住的老人)*2022年12月公开招标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龙湾区民政局





(略) 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龙湾区民政局2022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 (略) 龙湾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为进一步完善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 (略) 龙湾区(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沙城、海城、天河、星海街道)户籍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为老人提供符合需求的优质服务。服务期2年。 一类(500月每月): 1、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附评估证明) 二类(250元每月):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附评估证明) 1、年满60周岁以上的“三老”人员(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军烈属 三类(125元每月): 1、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附评估证明) 2、在册生活最低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家族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3、年满60周岁以上的在乡复员军人、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4、年满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老人 5、年满90周岁以上非机构养老的高龄老年人 6、年满85周岁以上非机构养老的空巢、独居老人(与子女不在同一县(市、区)居住的老人)*2022年12月公开招标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龙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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