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公示娄土协示字[2022]1号-出让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公示娄土协示字[2022]1号-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公示
娄土协示字[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编号:*GB* | ||||||
土地 位置 | 拟出让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出让价格 (万元) | 公示时限(天) | 意向用地单位 |
(略) 西侧、珠山公园东侧 | 480.31 | 商业 | 商业截止至2061年3月21日 | 228.25 | 15 | (略) |
住宅 | 住宅截止至2091年3月21日 |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 2022年11月28日。
三、出让总价款由土地竞得人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手续时应交的相关税费,均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须按《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娄教发[2020]6号)文件要求,与教育部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配建教育设施资金。
六、相关矛盾由意向人自行处理。
七、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1月28日前采取书面形式反馈。
八、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 (略) (略) 405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续凭《成交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738-*
十、举报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电话:073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2022年11月12日
发布时间:2022-1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公示
娄土协示字[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编号:*GB* | ||||||
土地 位置 | 拟出让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出让价格 (万元) | 公示时限(天) | 意向用地单位 |
(略) 西侧、珠山公园东侧 | 480.31 | 商业 | 商业截止至2061年3月21日 | 228.25 | 15 | (略) |
住宅 | 住宅截止至2091年3月21日 |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 2022年11月28日。
三、出让总价款由土地竞得人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手续时应交的相关税费,均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须按《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娄教发[2020]6号)文件要求,与教育部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配建教育设施资金。
六、相关矛盾由意向人自行处理。
七、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1月28日前采取书面形式反馈。
八、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竞得人请于三个工作 (略) (略) 405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续凭《成交确认书》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738-*
十、举报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电话:073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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