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技术支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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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技术支撑项目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技术支撑项目采购需求 1.1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湖保护治理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建设全域幸福河湖, (略) 水利厅、 (略) 财政厅于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遴选一批试点,启动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 (略) 全域建成幸福河湖新水网。2022年,经省水利厅遴选,临安区成功入选2022年幸福河湖试点县。 2022年8月,《 (略) 水利厅办公室 (略) 财政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8号)和《 (略) 水利厅办公室关 (略) 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12 号)印发,根据相关要求,各地需在全面调查评估域内有防洪治理任务的中小河流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变化提出未来一段时期中小河流治理的总体思路和治理措施。 同年10月,为深 (略) 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略) 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河湖〔2022〕6号),通知要求:以县域母亲河为主要脉络,以县域内县级及以上河道为次级网络,以湖泊(水库)等为璀璨明珠,以水美乡村为重要节点,在强化河湖防洪、灌溉、水生态功能修复的基础上,坚持“美丽河湖+”理念,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航道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战略,融合文化传承、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方面的功能,谋划好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布局。 按照水利部、省厅相关要求及临安区实际,围绕全域幸福目标任务,结合前期已经开展的幸福河湖试点县以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承上启下、行业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以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为引领,谋划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等编制工作,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临安区河湖治理工作,保障实现临安区推动临安区建成幸福河湖优秀试点县,开展临安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支撑服务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 1.2主要内容 一、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 (1) (略) 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略) 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的要求,秉持系统观念,做好全盘谋划布局,提出县域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目标、2025以及2027分阶段目标,完成主要成果数据(两图两表); (2)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五方面工作任务,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五个方面提出工程项目、管理措施、改革创新举措等工作任务; (3)加强各行业规划融合,统筹协调好发改、水利、交通、建设、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规划中涉水内容的融合需求,做好成果衔接。 二、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 (1)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略) 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试行)》,结合已开展的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工作,做好临安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以南苕溪、天目溪、昌化溪流域为单元逐河流开展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确定防洪保护对象、防洪标准,提出各河流治理目标任务、总体布局、综合措施、实施安排和投资估算等; (2)在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的基础上,统筹流域与区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充分衔接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临安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3)按照“整河流治理、分阶段实施”的要求,明确2023-2025年实施重点,提出治理河流清单,并从防洪减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景观、管护提升、助力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 (4)结合调查评估阶段填报上图的工作成果,完成治理方案编制阶段数据填报上图的工作配合,主要为治理河段的上图等工作。 三、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办规计函〔2019〕1253号)《2022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及要求,编制《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协助进行申报工作; (2)在系统收集本区域河流水系、水文气象、地形地貌等相关基础资料和开展必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河湖水系特点及区域分布情况,提出需治理的农村河流及湖塘清单; (3)评估近年来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农村河湖水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对应问题清单。 (4)根据有治理任务的河流清单、问题清单等,确定本区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治理范围;提出纳入实施范围的具体河流水系的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河长、治理湖塘、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防洪排涝标准等方面的量化目标。 (5)提出区域综合整治的总体布局,明确各项治理目标及特性,分区重点,合理安排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各项措施和重点项目。 (6)明确项目投资和各分项措施投资;科学提出综合整治项目进度计划和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7)说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说明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及项目推进机制等;说明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以及对保障农村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提出保障措施。 1.3成果要求 具体成果材料要求如下: 1、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 (1)《临安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报告》; (2) 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过程服务指导; 2、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 (1)《临安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报告》 (2)《南苕溪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3)《天目溪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4)《昌化溪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3、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1)《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报告》; (2) 包括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申报所需的资料收集、项目筛选、方案申报、汇报等工作。*2022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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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技术支撑项目采购需求 1.1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湖保护治理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建设全域幸福河湖, (略) 水利厅、 (略) 财政厅于2021年印发《关于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美丽河湖示范县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遴选一批试点,启动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 (略) 全域建成幸福河湖新水网。2022年,经省水利厅遴选,临安区成功入选2022年幸福河湖试点县。 2022年8月,《 (略) 水利厅办公室 (略) 财政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8号)和《 (略) 水利厅办公室关 (略) 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2〕12 号)印发,根据相关要求,各地需在全面调查评估域内有防洪治理任务的中小河流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变化提出未来一段时期中小河流治理的总体思路和治理措施。 同年10月,为深 (略) 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略) 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河湖〔2022〕6号),通知要求:以县域母亲河为主要脉络,以县域内县级及以上河道为次级网络,以湖泊(水库)等为璀璨明珠,以水美乡村为重要节点,在强化河湖防洪、灌溉、水生态功能修复的基础上,坚持“美丽河湖+”理念,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航道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战略,融合文化传承、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方面的功能,谋划好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布局。 按照水利部、省厅相关要求及临安区实际,围绕全域幸福目标任务,结合前期已经开展的幸福河湖试点县以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承上启下、行业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以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为引领,谋划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等编制工作,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临安区河湖治理工作,保障实现临安区推动临安区建成幸福河湖优秀试点县,开展临安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支撑服务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 1.2主要内容 一、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 (1) (略) 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略) 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的要求,秉持系统观念,做好全盘谋划布局,提出县域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目标、2025以及2027分阶段目标,完成主要成果数据(两图两表); (2)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五方面工作任务,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五个方面提出工程项目、管理措施、改革创新举措等工作任务; (3)加强各行业规划融合,统筹协调好发改、水利、交通、建设、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体育等行业规划中涉水内容的融合需求,做好成果衔接。 二、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 (1)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略) 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试行)》,结合已开展的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工作,做好临安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以南苕溪、天目溪、昌化溪流域为单元逐河流开展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确定防洪保护对象、防洪标准,提出各河流治理目标任务、总体布局、综合措施、实施安排和投资估算等; (2)在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的基础上,统筹流域与区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充分衔接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临安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3)按照“整河流治理、分阶段实施”的要求,明确2023-2025年实施重点,提出治理河流清单,并从防洪减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景观、管护提升、助力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 (4)结合调查评估阶段填报上图的工作成果,完成治理方案编制阶段数据填报上图的工作配合,主要为治理河段的上图等工作。 三、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办规计函〔2019〕1253号)《2022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及要求,编制《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协助进行申报工作; (2)在系统收集本区域河流水系、水文气象、地形地貌等相关基础资料和开展必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河湖水系特点及区域分布情况,提出需治理的农村河流及湖塘清单; (3)评估近年来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农村河湖水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对应问题清单。 (4)根据有治理任务的河流清单、问题清单等,确定本区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治理范围;提出纳入实施范围的具体河流水系的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河长、治理湖塘、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防洪排涝标准等方面的量化目标。 (5)提出区域综合整治的总体布局,明确各项治理目标及特性,分区重点,合理安排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各项措施和重点项目。 (6)明确项目投资和各分项措施投资;科学提出综合整治项目进度计划和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7)说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说明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及项目推进机制等;说明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以及对保障农村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提出保障措施。 1.3成果要求 具体成果材料要求如下: 1、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 (1)《临安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报告》; (2) 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过程服务指导; 2、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编制 (1)《临安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报告》 (2)《南苕溪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3)《天目溪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4)《昌化溪流域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报告》 3、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1)《临安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报告》; (2) 包括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申报所需的资料收集、项目筛选、方案申报、汇报等工作。*2022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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