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绿能港2023-2025年委外图文印刷制作服务 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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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绿能港2023-2025年委外图文印刷制作服务 招标预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宁波绿能港2023-2025年委外图文印刷制作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

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宁波绿能港2023-2025年委外图文印刷制作服务

为确保公司重要文件完整规范,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需对2023-2025年重要文件的图文制作进行委外印刷。

2022年11月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图文印刷制作服务业绩,且至少1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完成报告或全额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完成报告签字时间或全额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日)至(**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虛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油绿能港 (略)

**日


,宁波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宁波绿能港2023-2025年委外图文印刷制作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

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宁波绿能港2023-2025年委外图文印刷制作服务

为确保公司重要文件完整规范,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需对2023-2025年重要文件的图文制作进行委外印刷。

2022年11月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略)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图文印刷制作服务业绩,且至少1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完成报告或全额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完成报告签字时间或全额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日)至(**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虛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油绿能港 (略)

**日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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