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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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略) 生态 (略) 分局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 09:02|发布单位: (略) 生态 (略) 分局|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 (略) 分局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开展2023年环境质量类、重点污染源监测、“双随机”等指令监测,具体内容包括:城区集中式饮用水监测、跨界断面监测、县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湖长制、生态补偿水质考核、声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水质自动站运维、双随机执法检查监测、指令监测、应急监测等。根据《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略) 生态执法工作要点》、年度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及重点项目清单,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参考国考断面的《作业指导书》、《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监测。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配合执法,根据实际拟定监测项目,开展“双随机”、应急、指令监测。全过程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提供资质认定专用章完整的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99

2023-0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 (略) 分局

**日

(略) 生态 (略) 分局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 09:02|发布单位: (略) 生态 (略) 分局|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 (略) 分局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开展2023年环境质量类、重点污染源监测、“双随机”等指令监测,具体内容包括:城区集中式饮用水监测、跨界断面监测、县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湖长制、生态补偿水质考核、声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水质自动站运维、双随机执法检查监测、指令监测、应急监测等。根据《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略) 生态执法工作要点》、年度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及重点项目清单,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参考国考断面的《作业指导书》、《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监测。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配合执法,根据实际拟定监测项目,开展“双随机”、应急、指令监测。全过程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提供资质认定专用章完整的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99

2023-0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 (略)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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