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春溪西岸05-F-32地块项目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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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春溪西岸05-F-32地块项目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ND*
名称 (略) 安 (略) 富春溪 西岸 05-F-32 地块项目公开征集 意向合作方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郭凯铃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街尾路249号8号 (略)
发布机构 (略) 有信 (略)
  • 项目公告

(略) 安 (略) 拟对富春溪西岸 05-F-32 地块进行开发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寻找合作方,公告期自**日至**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一、该地块状况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用地面积(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条件(详见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 率

2021-8

富春溪西岸 0 5-F-32 地块

22778.56

2.5≤容积率≤2.8

≤25%

≥25%

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可配套社区级以下零售商业、餐饮、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配套商业 计容建筑面积按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10%以内配置。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 70 年;商业用地-零 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为 40 年。

(略) 已于**日缴纳3000万元,7月27日缴纳4300万元及相关契税445.3万元,最后一笔土地款7300万元应于**前缴纳

  • 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合 (略) 属于全资国有企业;
  • 意向合 (略)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在银行金融系统的企业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能提供出具不少于1亿元的存款余额证明;
  • 意向合 (略) (略) 具备房地产开发成功经验。

三、安居公司提出要约邀请

  • 安居公司拟在该项目持股33%,意向合作方持股6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项目公司成立之前,以意向合作方名义设立合作前期的双方共管账户,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1000万元转入共管账户, (略) 成立前的合作保证金,待签订 (略) 成立后,意向合作方预先支付的1000万元整的 (略) 的投资资金。
  • (略) 后三日内(最迟**日前),意向合作方应根 (略) 注入资金(含土地款及税费)。在办理完土地证三日内,由 (略) 代垫款。 (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35%年利率) (略) 支付第一笔土地款7300万元及契税的资金占用费。
  • 项目施工招标下浮率K的取值应大于6%(不包含6%),如依法需要招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
  • “管理费用”应小于或等于含税总销售额的【1.8】%,由意向合作方包干使用。若实际有结余的,意向合作方可提取结余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为项目公司的全部管理支出,根据会计准则界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员(销售人员除外)工资、奖 (略) 管理规定的福利待遇、办公费用、行政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日常外聘法律顾问费用;外部审计/评估中介费用、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价格调节基金、车船税等。
  • “营销费用”应小于或等于含税总销售额的【3.0】%,由意向合作方包干使用。若实际有结余的,意向合作方可提取结余营销费用。 “营销费用”,包括销售人员发生的工资、奖金、福利、 (略) 的佣金及日常费用,项目推广费、渠道机构费、策划费、广告费、销售材料制作费、促销费用、包装费用、另外租赁的售楼处租赁及相关费用、售楼处日常维护的人员和物料等费用;但不包含正式及临时的售楼处及样板间(若有)的设计、建造、硬装软装、景观。
  • 项目设计方案应该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本》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春溪西岸 05-F-32 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执行。

四、意向合作方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 意向合作方简介;
  • 意向合作方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 意向合 (略) 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证明(工商章程或其他证明材料);
  • 意向合 (略) 不少于1亿元的存款余额证明,征信记录;
  • 意向合 (略) (略)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证明材料;
  • 同意要约邀请及资金来源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意向合作方需提交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3份)。

五、合作须知

  • 请意向合作方对该地块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合作用地的相关政策、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合作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征集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对本项目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 在报名期间无意向合作方报名的,征集方另行选择合作方。意向合作方请于公告日期截止日17:00点前携带相关证明文 (略) 安 (略) 。

联系人:郭凯铃(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街尾路249号8号 (略)

附件:要约邀请及资金来源承诺书

(略) 安 (略)

**日

要约邀请及资金来源承诺书

(略) 安 (略) :

(略) 安 (略) 拟对富春溪西岸 05-F-32 地块进行开发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寻找合作方悉,我司有意向与贵司合作开发该地块项目。我司承诺如下:

1. (略) 发出的要约邀请所有条款;

2.我方投入的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该项目合作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情况不属实,我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日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ND*
名称 (略) 安 (略) 富春溪 西岸 05-F-32 地块项目公开征集 意向合作方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郭凯铃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街尾路249号8号 (略)
发布机构 (略) 有信 (略)
  • 项目公告

(略) 安 (略) 拟对富春溪西岸 05-F-32 地块进行开发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寻找合作方,公告期自**日至**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一、该地块状况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用地面积(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条件(详见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 率

2021-8

富春溪西岸 0 5-F-32 地块

22778.56

2.5≤容积率≤2.8

≤25%

≥25%

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可配套社区级以下零售商业、餐饮、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配套商业 计容建筑面积按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10%以内配置。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 70 年;商业用地-零 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为 40 年。

(略) 已于**日缴纳3000万元,7月27日缴纳4300万元及相关契税445.3万元,最后一笔土地款7300万元应于**前缴纳

  • 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合 (略) 属于全资国有企业;
  • 意向合 (略)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在银行金融系统的企业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能提供出具不少于1亿元的存款余额证明;
  • 意向合 (略) (略) 具备房地产开发成功经验。

三、安居公司提出要约邀请

  • 安居公司拟在该项目持股33%,意向合作方持股6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项目公司成立之前,以意向合作方名义设立合作前期的双方共管账户,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1000万元转入共管账户, (略) 成立前的合作保证金,待签订 (略) 成立后,意向合作方预先支付的1000万元整的 (略) 的投资资金。
  • (略) 后三日内(最迟**日前),意向合作方应根 (略) 注入资金(含土地款及税费)。在办理完土地证三日内,由 (略) 代垫款。 (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35%年利率) (略) 支付第一笔土地款7300万元及契税的资金占用费。
  • 项目施工招标下浮率K的取值应大于6%(不包含6%),如依法需要招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
  • “管理费用”应小于或等于含税总销售额的【1.8】%,由意向合作方包干使用。若实际有结余的,意向合作方可提取结余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为项目公司的全部管理支出,根据会计准则界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员(销售人员除外)工资、奖 (略) 管理规定的福利待遇、办公费用、行政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日常外聘法律顾问费用;外部审计/评估中介费用、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价格调节基金、车船税等。
  • “营销费用”应小于或等于含税总销售额的【3.0】%,由意向合作方包干使用。若实际有结余的,意向合作方可提取结余营销费用。 “营销费用”,包括销售人员发生的工资、奖金、福利、 (略) 的佣金及日常费用,项目推广费、渠道机构费、策划费、广告费、销售材料制作费、促销费用、包装费用、另外租赁的售楼处租赁及相关费用、售楼处日常维护的人员和物料等费用;但不包含正式及临时的售楼处及样板间(若有)的设计、建造、硬装软装、景观。
  • 项目设计方案应该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本》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春溪西岸 05-F-32 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执行。

四、意向合作方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 意向合作方简介;
  • 意向合作方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 意向合 (略) 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证明(工商章程或其他证明材料);
  • 意向合 (略) 不少于1亿元的存款余额证明,征信记录;
  • 意向合 (略) (略)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证明材料;
  • 同意要约邀请及资金来源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意向合作方需提交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3份)。

五、合作须知

  • 请意向合作方对该地块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合作用地的相关政策、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合作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征集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对本项目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 在报名期间无意向合作方报名的,征集方另行选择合作方。意向合作方请于公告日期截止日17:00点前携带相关证明文 (略) 安 (略) 。

联系人:郭凯铃(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街尾路249号8号 (略)

附件:要约邀请及资金来源承诺书

(略) 安 (略)

**日

要约邀请及资金来源承诺书

(略) 安 (略) :

(略) 安 (略) 拟对富春溪西岸 05-F-32 地块进行开发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寻找合作方悉,我司有意向与贵司合作开发该地块项目。我司承诺如下:

1. (略) 发出的要约邀请所有条款;

2.我方投入的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该项目合作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情况不属实,我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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