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教育局2023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依安县教育局2023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依安县教育系统学生校车购买服务
采购内容:依安县依安镇及其他乡镇学生校车服务。中小学生专用校车81辆,其中需要54座以上校车至少1辆、41座以上校车至少33辆、32座以上校车至少16辆、19座以上校车至少31辆,所有车辆均符合国家校车规范要求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并与学校办理好学生交接手续后本人方可离车。
需满足的要求:一、运营公司要求1.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合同收费指导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2.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3.有完善的车辆安全维护制度;4.有先进的管理体系;5.有车库。6.有驾驶员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等制度。二、车辆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中小学生专用校车81辆,其中需要54座以上校车至少1辆、41座以上校车至少33辆、32座以上校车至少16辆、19座以上校车至少31辆,所有车辆均符合国家校车规范要求。2.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所提供的校车进行日常运营与管理,并负责提供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服务。3.校车行驶区间为依安县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的路线;在此里程范围内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校车时间、路线必须提出申请,经依安县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变更。4.校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5.校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校车的限速规定。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不得承载学生和照管员之外的人员。三、驾驶人员标准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校车驾驶人员应符合以下规定: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且获得校车驾驶资质。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四、校车随车照管人员职责: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并与学校办理好学生交接手续后本人方可离车。
490.00002023年01月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限为2023年2月到2026年1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依安县校车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及其他具体事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依安县教育局

**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依安县教育系统学生校车购买服务
采购内容:依安县依安镇及其他乡镇学生校车服务。中小学生专用校车81辆,其中需要54座以上校车至少1辆、41座以上校车至少33辆、32座以上校车至少16辆、19座以上校车至少31辆,所有车辆均符合国家校车规范要求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并与学校办理好学生交接手续后本人方可离车。
需满足的要求:一、运营公司要求1.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合同收费指导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2.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3.有完善的车辆安全维护制度;4.有先进的管理体系;5.有车库。6.有驾驶员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等制度。二、车辆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中小学生专用校车81辆,其中需要54座以上校车至少1辆、41座以上校车至少33辆、32座以上校车至少16辆、19座以上校车至少31辆,所有车辆均符合国家校车规范要求。2.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所提供的校车进行日常运营与管理,并负责提供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服务。3.校车行驶区间为依安县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的路线;在此里程范围内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校车时间、路线必须提出申请,经依安县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变更。4.校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5.校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校车的限速规定。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不得承载学生和照管员之外的人员。三、驾驶人员标准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校车驾驶人员应符合以下规定: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且获得校车驾驶资质。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四、校车随车照管人员职责: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并与学校办理好学生交接手续后本人方可离车。
490.00002023年01月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期限为2023年2月到2026年1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依安县校车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及其他具体事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依安县教育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