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5号)要求。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采购一批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储备物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二、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一批日常训练器材和一批适应新形势下的扑火装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确定采购第三方后一个月内供货。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60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四、招标公告时间
**日至**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hengcaiyun.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或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八、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u.gov.cn/)。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圣堂二巷39号;联系人:潘德洪,电话:0772-*,*;覃君成,电话:*;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人:钟华钧,电话:*。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附件:金秀县应急管理局意向采购物资清单(2)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日
关联文件: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应急发〔2021〕75号)要求。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采购一批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储备物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储备物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二、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一批日常训练器材和一批适应新形势下的扑火装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确定采购第三方后一个月内供货。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60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四、招标公告时间
**日至**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hengcaiyun.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或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八、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u.gov.cn/)。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圣堂二巷39号;联系人:潘德洪,电话:0772-*,*;覃君成,电话:*;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人:钟华钧,电话:*。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附件:金秀县应急管理局意向采购物资清单(2)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日
关联文件: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