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2023年02(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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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2023年02(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服务项目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2023年02(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1-03 09:49|发布单位: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2023年02(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服务项目

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
1.建立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
2.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
3.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4.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类别,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定期报告、汇报等工作。
5.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6.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提出类别调整和奖惩建议。
7.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特征、心理和行为需求等具体情况,进行个别教育。
8.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身体状况等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
9.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遇到暂时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对在就业、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遇到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
10.收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身体情况报告、收集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三个 (略) 病情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委托机关。
11.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小组学习、网上培训、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体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法治、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12.根据《 (略)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管理办法》落实社矫对象的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13.承办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活动
1.建立辖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资料库,实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每月实时更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
2.开展信息核查。积极开展人员信息核查,及时准确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
3.通知、反馈情况。接收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矫通知书、判决书、服刑期间表现鉴定、回归社会危险性评估意见及帮教建议等材料,填写寄发回执单,将接收安排情况向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反馈。对刑满释放人员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严重残疾等情形,需要社会救助的,提前做好衔接安置救助和帮教工作预案。对于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确定衔接人员名单和衔接日期,填写回执单并于1个月内向监狱反馈。将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情况通报街道(乡镇),对重点帮教对象,还要将情况通报派出所。
4.人员衔接。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衔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
5.对重点人员进行包保,联合街道(乡镇)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进行包保,制定包保方案,指定包保责任人,落实包保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反复上访、非法聚集、个人极端案(事)件等情况的发生。
6.开展政策指引,积极协调安置帮教成员单位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政策、社会保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扶贫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住房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等社会救助措施,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实际生活困难。
7.组织开展帮教。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党政组织,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要动员、鼓励社会组织和家庭成员参与帮教,形成帮教工作合力。
8.建立“双列管”机制。
9.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联合社区(村)、派出所不定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梳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街道(乡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10.查找失联人员。对排查出的去向不明刑满释放人员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找,及时向街道(乡镇)进行报告,并向派出所发《刑满释放人员去向告知》,由派出所协助进行查找并回执。
11.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比对。每月主动与派出所沟通了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同时,与派出所对各自登记在册的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发现有漏登漏报的要及时增补;有危害社区苗头的,要及时通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12.实行“一人一档”建档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建档管理,了解本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表现,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记录,对重点帮教对象要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包保措施。
13.承办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68.8

2023-02

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本次购买服务人数为6人,主管岗1人,工作人员岗5人。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

2023年01月03日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2023年02(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1-03 09:49|发布单位: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2023年02(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服务项目

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
1.建立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
2.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
3.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4.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类别,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定期报告、汇报等工作。
5.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6.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提出类别调整和奖惩建议。
7.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特征、心理和行为需求等具体情况,进行个别教育。
8.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身体状况等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
9.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遇到暂时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对在就业、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遇到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
10.收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身体情况报告、收集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三个 (略) 病情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委托机关。
11.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小组学习、网上培训、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体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法治、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12.根据《 (略)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管理办法》落实社矫对象的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13.承办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活动
1.建立辖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资料库,实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每月实时更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
2.开展信息核查。积极开展人员信息核查,及时准确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
3.通知、反馈情况。接收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矫通知书、判决书、服刑期间表现鉴定、回归社会危险性评估意见及帮教建议等材料,填写寄发回执单,将接收安排情况向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反馈。对刑满释放人员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严重残疾等情形,需要社会救助的,提前做好衔接安置救助和帮教工作预案。对于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确定衔接人员名单和衔接日期,填写回执单并于1个月内向监狱反馈。将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情况通报街道(乡镇),对重点帮教对象,还要将情况通报派出所。
4.人员衔接。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衔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
5.对重点人员进行包保,联合街道(乡镇)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进行包保,制定包保方案,指定包保责任人,落实包保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反复上访、非法聚集、个人极端案(事)件等情况的发生。
6.开展政策指引,积极协调安置帮教成员单位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政策、社会保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扶贫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住房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等社会救助措施,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实际生活困难。
7.组织开展帮教。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党政组织,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要动员、鼓励社会组织和家庭成员参与帮教,形成帮教工作合力。
8.建立“双列管”机制。
9.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联合社区(村)、派出所不定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梳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街道(乡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10.查找失联人员。对排查出的去向不明刑满释放人员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找,及时向街道(乡镇)进行报告,并向派出所发《刑满释放人员去向告知》,由派出所协助进行查找并回执。
11.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比对。每月主动与派出所沟通了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同时,与派出所对各自登记在册的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发现有漏登漏报的要及时增补;有危害社区苗头的,要及时通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12.实行“一人一档”建档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建档管理,了解本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表现,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记录,对重点帮教对象要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包保措施。
13.承办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68.8

2023-02

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本次购买服务人数为6人,主管岗1人,工作人员岗5人。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

2023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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