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高速道路、桥梁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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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高速道路、桥梁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速道路、桥梁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津滨高速全线管理范围内道路、桥梁日常检测及设计等工作(津滨高速全线单向里程28.5km,双向6车道局部双向8车道,涉及上下幅桥梁68座)。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按照交通行业要求进行3年期道路桥梁检测,包含定期检测(道路检测每年一次、桥梁检测两年一次)、每月一次的桥梁经常性检查、每季度一次的路面调查、系统更新等内容。道路、桥梁、排水、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应急、专项等工程涉及到的设计方案编制、年度计划(项目库)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三年(2023年-202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试验检测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道路桥梁的检测业绩,且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检测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试验检测单位)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设计单位)被评为B级或以上。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 (略) 参加特大型桥梁工程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 (略)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六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国盛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津滨高速公路滨海收费站

地 址:

(略)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邮政编码: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人:

许工

联 系 人:

刘宇霜

电 话:

*-3511

电 话:

022-*、*

传 真:

/

传 真:

022-*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63.com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91

2023年1月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高速道路、桥梁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津滨高速全线管理范围内道路、桥梁日常检测及设计等工作(津滨高速全线单向里程28.5km,双向6车道局部双向8车道,涉及上下幅桥梁68座)。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按照交通行业要求进行3年期道路桥梁检测,包含定期检测(道路检测每年一次、桥梁检测两年一次)、每月一次的桥梁经常性检查、每季度一次的路面调查、系统更新等内容。道路、桥梁、排水、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应急、专项等工程涉及到的设计方案编制、年度计划(项目库)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三年(2023年-202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试验检测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道路桥梁的检测业绩,且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设计一体化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检测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试验检测单位)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设计单位)被评为B级或以上。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 (略) 参加特大型桥梁工程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 (略)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六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国盛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津滨高速公路滨海收费站

地 址:

(略)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邮政编码:

*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人:

许工

联 系 人:

刘宇霜

电 话:

*-3511

电 话:

022-*、*

传 真:

/

传 真:

022-*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63.com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91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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