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荷叶山片区)项目(一期)社会合作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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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荷叶山片区)项目(一期)社会合作方招标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荷叶山片区)项目(一期)社会合作方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 4435 亩,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教场中路、南至学府路、西至普吉路、北至北二环,涉及丰宁、普吉、莲花三个街道,本次项目一期开发利用面积约为其中的 826.01 亩。按照拟调整控规,其中:居住用地 540.86 亩、商住混合用地35.81 亩、商业用地 44.39 亩;②产业用地开发面积 204.95 亩(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和勘测定界的数据为准)。扣除保留用地外,项目拟拆迁面积约 31.22 万㎡(以最终房调结果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93万元(初步估算投资规模,最终以有权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注:本项目的四至范围、占地面积、改造面积、总投资等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规模、范围、面积、总投资等内容的权利。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方式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备注

1

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荷叶山片区)项目(一期)社会合作方招标

1.中标人负责实施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全部资金的筹措,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地报批等各项税费;②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费;③拆迁安置补偿费,④项目前期费用,⑤土地整理费用等为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⑥财务支出;⑦其他费用⑧其他未列明费用参照项目实际推进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2.中标人需协助完成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改造项目房调、地调、民调、文调及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改造经济估算等前期工作;②完成土地报批工作;③完成国有土地收回注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集体土地征地拆迁;④完成拆迁安置工作;⑤完成、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全部工作。

3.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具体协商项目合作事宜,并按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合作内容调整的权利,招标人确定的其它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任务,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

4.投标人中标后,需与招标人在五华辖区范围内 (略) ,其中招标人所占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成立事项具体以后续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5. (略) 后, (略) 作为片区开发建设主体负责实施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土地整理(开发)等建设工作(最终以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规模、范围、面积、总投资为准)。

6.合作周期:项目合作协议签订至土地整理所有程序、手续办理完成及项目全部建设、验收完成为止。本项目预计开发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含)24个月,若需建设回迁安置房,则安置房交付时间另行确定(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93万元

公开招标

2023年2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 (略) 五华区科技产 (略) 编号:自动生成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荷叶山片区)项目(一期)社会合作方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 4435 亩,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教场中路、南至学府路、西至普吉路、北至北二环,涉及丰宁、普吉、莲花三个街道,本次项目一期开发利用面积约为其中的 826.01 亩。按照拟调整控规,其中:居住用地 540.86 亩、商住混合用地35.81 亩、商业用地 44.39 亩;②产业用地开发面积 204.95 亩(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和勘测定界的数据为准)。扣除保留用地外,项目拟拆迁面积约 31.22 万㎡(以最终房调结果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93万元(初步估算投资规模,最终以有权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注:本项目的四至范围、占地面积、改造面积、总投资等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规模、范围、面积、总投资等内容的权利。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方式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备注

1

昆明市五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荷叶山片区)项目(一期)社会合作方招标

1.中标人负责实施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全部资金的筹措,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地报批等各项税费;②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费;③拆迁安置补偿费,④项目前期费用,⑤土地整理费用等为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⑥财务支出;⑦其他费用⑧其他未列明费用参照项目实际推进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2.中标人需协助完成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改造项目房调、地调、民调、文调及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改造经济估算等前期工作;②完成土地报批工作;③完成国有土地收回注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集体土地征地拆迁;④完成拆迁安置工作;⑤完成、完善土地使用功能的全部工作。

3.中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具体协商项目合作事宜,并按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合作内容调整的权利,招标人确定的其它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任务,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

4.投标人中标后,需与招标人在五华辖区范围内 (略) ,其中招标人所占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成立事项具体以后续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5. (略) 后, (略) 作为片区开发建设主体负责实施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土地整理(开发)等建设工作(最终以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规模、范围、面积、总投资为准)。

6.合作周期:项目合作协议签订至土地整理所有程序、手续办理完成及项目全部建设、验收完成为止。本项目预计开发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含)24个月,若需建设回迁安置房,则安置房交付时间另行确定(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93万元

公开招标

2023年2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 (略) 五华区科技产 (略) 编号: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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