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一、总体概述: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供应新鲜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瓜果类、蔬菜类、根茎类、配料类、菌藻类、加工类、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类、干杂货类、副食品类等货物。二、服务要求:1.要求中标人需满足相应的食品生产、配送等国家规定的行业生产经营标准,能够满足我局机关食堂日常多样化的食材采购需求,同时能够满足临时急需的食材采购需求。2.要求中标人具备较高的应急能力,当发生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疫情等等)造成采购人食堂不能使用及供餐时,中标人能够按相关质量、配送要求向我局提供餐饮配送服务,确保员工正常用餐。3.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我局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食材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三、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总预算1600万元,服务期限2年,每年预算800万元。四、质量要求:中标人配送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有保质期限的品种,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该品种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1600.00 | 2023年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一、总体概述: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供应新鲜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瓜果类、蔬菜类、根茎类、配料类、菌藻类、加工类、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类、干杂货类、副食品类等货物。二、服务要求:1.要求中标人需满足相应的食品生产、配送等国家规定的行业生产经营标准,能够满足我局机关食堂日常多样化的食材采购需求,同时能够满足临时急需的食材采购需求。2.要求中标人具备较高的应急能力,当发生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疫情等等)造成采购人食堂不能使用及供餐时,中标人能够按相关质量、配送要求向我局提供餐饮配送服务,确保员工正常用餐。3.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我局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食材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三、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总预算1600万元,服务期限2年,每年预算800万元。四、质量要求:中标人配送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有保质期限的品种,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该品种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1600.00 | 2023年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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