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招标编号:0722-2022FE2605SCF,招标人为 (略) 第三十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略) 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
2.2 招标主要内容:30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采购。
2.3 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未发生合同终止项条款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委托运营期自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即委托运营日)或合同规定的日期起连续计算。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工业废水或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应能体现**双方盖章页、项目特征、合同签订时间等,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资料。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2)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选择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cn/)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咨询电话为:010-*。
(2)现场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中国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200元/套,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还需支付交易平台服务费200元/标段(包),交易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只有通过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
4.3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中国 (略) ]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中国电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人: (略) 第三十研究所
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邮编:*
联 系 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028-*
传真号码:028-*
电子邮箱:cetc.ydzb.*@*oxmail.com
网址:http://**.cn
日期:2023年1月
若因疫情影响或非工作日,代理机构电话无人接听,请将需要咨询的项目名称及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内,邮箱号为:ydzb.*@*dzb.vip。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招标编号:0722-2022FE2605SCF,招标人为 (略) 第三十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略) 第三十研究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项目
2.2 招标主要内容:30所西区表面处理厂房废水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采购。
2.3 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未发生合同终止项条款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委托运营期自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即委托运营日)或合同规定的日期起连续计算。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工业废水或废气治理达标排放运营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应能体现**双方盖章页、项目特征、合同签订时间等,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资料。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2)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选择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cn/)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咨询电话为:010-*。
(2)现场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中国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200元/套,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还需支付交易平台服务费200元/标段(包),交易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只有通过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
4.3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中国 (略) ]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中国电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人: (略) 第三十研究所
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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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028-*
传真号码:028-*
电子邮箱:cetc.ydzb.*@*oxmail.com
网址:http://**.cn
日期: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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