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本级)2023年1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
浙江省水利厅(本级)2023年1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
(略) 水利厅(本级)2023年1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 | (略) 、 (略) 1998年前投产的部分未进行更新改造的水电站,检测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机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轮发电机、阀门及主阀启闭系统、调速器、励磁、变压器等;金属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启闭机闸门、压力管道等;水电站的水工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前池、升压站等安全运行状况。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 | 水电站标准化管理复评及抽查复核 | 对标准化二、三级水电站每三年进行复评,已达标且未纳入当年复评的电站,开展标准化管理情况抽查复核。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3 | 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及期满延续指导、现场复核及初验 | 指导农村水电站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与期满延续,组织专家依据《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对申报的小水电站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绿色小水电创建与期满延续现场进行技术检查,并完成 (略) 级初验。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4 | 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 | 完成 (略) 级生态水电示范区的复核,同时对 (略) 级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5 |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抽查核查技术服务 | (略) 纳入生态流量监测的水电站按10%进行监督抽查,检查生态流量泄放是否到位、监测设施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对其中130座(约占5%)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值进行现场率定。检查地方监控平台是否正常运行。开展临时核查。内业整理资料,形成抽查报告。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6 | 编制《农村水电站安全安全评价技术导则》 | 调研分析小水电站安全运营和公共安全的影响因素,研究提出绿牌、黄牌、红牌的水电站“三色”评价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判标准。结合重点监管电站的差异性,开展典型水电站试点安全风险识别及水电站整体安全状况评价。根据调研分析和典型电站试评价,提出小水电站动态安全监管建议。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7 | 编制《小水电站基础数据规范》 | (略) 县水电数字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对现有相关的规范进行调研梳理,对小水电站水库、堰坝、生态泄放设施等相关对象进行划分,对水利对象的属性数据、特征曲线数据、空间数据等内容进行整理和规范,按照水利标准,统一制定编码规则,编制《小水电站基础数据规范》。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8 |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 | (略) (略) 的目标责任制台账进行梳理,按照全国规划评估的要求进行数据核实,整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和台账,并完成报送;配合水利部进行现场复核, (略) 县进行技术指导。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实施情况调研,提出调整方案建议,为修订优化提供依据和支撑。 采购标1个。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9 | 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调查与技术服务 | 对省本级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水土流失调查和技术评估,指导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 (略) 水利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后的现场复核。 采购标2个,分南片、北片两个标段招标。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0 | 20 (略) 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成果复核及现场检查 | 对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方案成果复核、技术指导,对省级以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和进度调查,编制项目进度月报等。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化精细管理”等相关工作。 采购标1个。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1 | (略) 水土保持基础数据整编与管理(2023) | (略) 水土保持基础数据进行整编、分析,为后续水土保持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采购标1个。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 * | 2023年04月 | |
12 | (略) 水土保持监测站网运行及维护 | (略) 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整理14个监测站的降雨、径流、泥沙、土壤、植被等观测数据并及时录入相关系统,定期维护监测设施设备,对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3 |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2023) | 选取50 (略) 审批 (略) 级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及建设开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按照《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技术规定》的要求,综合采用资料收集、无人机遥测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4 |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核查(2023) | 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依托,开展3次及以上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遥感动态监管核查工作, (略) 三期及以上遥感影像,开展影像解译工作,勾绘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并下发, (略) 县完成现场复核工作,根据现场复核情况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将查处情况报水利部和上传至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5 | (略)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023) | 通过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数据等为数据源,获取水土流失所需的各因子值,以中国土壤流失方程为计算模 (略) 以县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状况,包括面积、强度、分布、流失量等数据,并将其与往年数据进行对比, (略) 水土流失消长情况, (略) 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开展生态文明考核提供依据。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6 | (略) 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指导支撑(2023年度) | (略) 水价综合改革年度绩效评价、“五个一百”创建等考核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核等开展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支撑;按照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安全评定结果和山塘整治导则等要求,开展病险山塘整治技术指导;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灌区创建要求, (略) 各地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结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对各地上报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核, (略) 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评价。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17 | 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支撑服务 | (略) 政府督查室关于建立民生实事建设标准和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反馈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规范性有待提高、个别项目技术性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略) 上报的民生实事项目基本信息、完成信息等进行技术性复核; (略) 形象面貌新、实施效果好、影响范围广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项目, (略) 农村水利示范图集。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18 | (略) 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2023年度) | 更新维护灌区统计调查基本名录库,国家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情况复核,开展灌区用水统计及系统填报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统计 (略) 灌区用水量,形成20 (略) 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成果报告。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19 |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 | 按照高标准建设现代水利设施网的要求, (略) 投资政策、建设能力,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的总体实施目标及任务,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主要指标、建设内容、投资、资金筹措等内容,分析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相关效益指标,并从组织、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编制完成《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20 | (略)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 (略) 灌溉发展目标,为未 (略) 农田灌溉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略) 农田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通过对国家、省的政策和形势分析,开展农田灌溉发展现状问题与短板分析,为未来十余年发展目标与任务确定提供基础依据。根据现状问题与短板,明确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建设内容。编制完成《 (略)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21 | (略)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服务 | (略) 的县级统管状况进行调查分析, (略) 县级统管单位履职;协助对各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各县明查暗访情况,形成初步结果。协助组织现场抽查核查组, (略) 的22个县进行现场抽查、指导。 采购数量:1项。2024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2 | (略)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实施运行情况抽检 | 每月通过明查暗访,对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落实情况及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水源地保护、县级统管落实(管理人员履职、设施设备运行、水质自检、水费收缴等)及水质等,全年计划抽检不少于130个农村供水工程,检测水样不少于130个;进行水厂情况监测与分析;用图片、检测数据如实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地方并督促其整改,按月汇总整理成果资料,对暗访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农饮工作改进建议。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3 | (略) 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站)创建指导 | (略) 农村供水现代化指数,反映农村供水管理优势和弱项,为强化运行管理和提升农村供水现代化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略) 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站)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范化水厂(站)创建指导和遴选工作。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4 | 《 (略) 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 | 组织专业技 (略) 涉及农村供水的84个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农村供水工作新发展阶段的相关文件、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汇总《 (略) 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在新发展阶段实施问题和管理需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调研组,分市、分片区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并形成调研报告。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略) 水利厅(本级)2023年1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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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 | (略) 、 (略) 1998年前投产的部分未进行更新改造的水电站,检测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机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轮发电机、阀门及主阀启闭系统、调速器、励磁、变压器等;金属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启闭机闸门、压力管道等;水电站的水工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前池、升压站等安全运行状况。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 | 水电站标准化管理复评及抽查复核 | 对标准化二、三级水电站每三年进行复评,已达标且未纳入当年复评的电站,开展标准化管理情况抽查复核。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3 | 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及期满延续指导、现场复核及初验 | 指导农村水电站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与期满延续,组织专家依据《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对申报的小水电站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绿色小水电创建与期满延续现场进行技术检查,并完成 (略) 级初验。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4 | 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和服务 | 完成 (略) 级生态水电示范区的复核,同时对 (略) 级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5 |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抽查核查技术服务 | (略) 纳入生态流量监测的水电站按10%进行监督抽查,检查生态流量泄放是否到位、监测设施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对其中130座(约占5%)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值进行现场率定。检查地方监控平台是否正常运行。开展临时核查。内业整理资料,形成抽查报告。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6 | 编制《农村水电站安全安全评价技术导则》 | 调研分析小水电站安全运营和公共安全的影响因素,研究提出绿牌、黄牌、红牌的水电站“三色”评价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判标准。结合重点监管电站的差异性,开展典型水电站试点安全风险识别及水电站整体安全状况评价。根据调研分析和典型电站试评价,提出小水电站动态安全监管建议。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7 | 编制《小水电站基础数据规范》 | (略) 县水电数字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对现有相关的规范进行调研梳理,对小水电站水库、堰坝、生态泄放设施等相关对象进行划分,对水利对象的属性数据、特征曲线数据、空间数据等内容进行整理和规范,按照水利标准,统一制定编码规则,编制《小水电站基础数据规范》。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8 |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 | (略) (略) 的目标责任制台账进行梳理,按照全国规划评估的要求进行数据核实,整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和台账,并完成报送;配合水利部进行现场复核, (略) 县进行技术指导。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实施情况调研,提出调整方案建议,为修订优化提供依据和支撑。 采购标1个。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9 | 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调查与技术服务 | 对省本级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水土流失调查和技术评估,指导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 (略) 水利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后的现场复核。 采购标2个,分南片、北片两个标段招标。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0 | 20 (略) 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成果复核及现场检查 | 对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方案成果复核、技术指导,对省级以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和进度调查,编制项目进度月报等。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化精细管理”等相关工作。 采购标1个。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1 | (略) 水土保持基础数据整编与管理(2023) | (略) 水土保持基础数据进行整编、分析,为后续水土保持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采购标1个。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 * | 2023年04月 | |
12 | (略) 水土保持监测站网运行及维护 | (略) 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整理14个监测站的降雨、径流、泥沙、土壤、植被等观测数据并及时录入相关系统,定期维护监测设施设备,对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3 |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2023) | 选取50 (略) 审批 (略) 级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以及建设开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按照《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技术规定》的要求,综合采用资料收集、无人机遥测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4 |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核查(2023) | 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依托,开展3次及以上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遥感动态监管核查工作, (略) 三期及以上遥感影像,开展影像解译工作,勾绘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并下发, (略) 县完成现场复核工作,根据现场复核情况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将查处情况报水利部和上传至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5 | (略)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023) | 通过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数据等为数据源,获取水土流失所需的各因子值,以中国土壤流失方程为计算模 (略) 以县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状况,包括面积、强度、分布、流失量等数据,并将其与往年数据进行对比, (略) 水土流失消长情况, (略) 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开展生态文明考核提供依据。 采购标:1个。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16 | (略) 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指导支撑(2023年度) | (略) 水价综合改革年度绩效评价、“五个一百”创建等考核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核等开展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支撑;按照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安全评定结果和山塘整治导则等要求,开展病险山塘整治技术指导;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灌区创建要求, (略) 各地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结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对各地上报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核, (略) 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评价。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17 | 农村水利民生实事技术支撑服务 | (略) 政府督查室关于建立民生实事建设标准和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反馈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规范性有待提高、个别项目技术性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略) 上报的民生实事项目基本信息、完成信息等进行技术性复核; (略) 形象面貌新、实施效果好、影响范围广的农村水利民生实事项目, (略) 农村水利示范图集。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18 | (略) 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2023年度) | 更新维护灌区统计调查基本名录库,国家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情况复核,开展灌区用水统计及系统填报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统计 (略) 灌区用水量,形成20 (略) 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成果报告。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19 |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 | 按照高标准建设现代水利设施网的要求, (略) 投资政策、建设能力,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的总体实施目标及任务,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主要指标、建设内容、投资、资金筹措等内容,分析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相关效益指标,并从组织、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编制完成《 (略) 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1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20 | (略)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 (略) 灌溉发展目标,为未 (略) 农田灌溉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略) 农田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通过对国家、省的政策和形势分析,开展农田灌溉发展现状问题与短板分析,为未来十余年发展目标与任务确定提供基础依据。根据现状问题与短板,明确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建设内容。编制完成《 (略) 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21 | (略)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服务 | (略) 的县级统管状况进行调查分析, (略) 县级统管单位履职;协助对各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各县明查暗访情况,形成初步结果。协助组织现场抽查核查组, (略) 的22个县进行现场抽查、指导。 采购数量:1项。2024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2 | (略)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实施运行情况抽检 | 每月通过明查暗访,对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落实情况及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水源地保护、县级统管落实(管理人员履职、设施设备运行、水质自检、水费收缴等)及水质等,全年计划抽检不少于130个农村供水工程,检测水样不少于130个;进行水厂情况监测与分析;用图片、检测数据如实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地方并督促其整改,按月汇总整理成果资料,对暗访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农饮工作改进建议。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3 | (略) 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站)创建指导 | (略) 农村供水现代化指数,反映农村供水管理优势和弱项,为强化运行管理和提升农村供水现代化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略) 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站)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范化水厂(站)创建指导和遴选工作。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
24 | 《 (略) 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 | 组织专业技 (略) 涉及农村供水的84个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农村供水工作新发展阶段的相关文件、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汇总《 (略) 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在新发展阶段实施问题和管理需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调研组,分市、分片区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并形成调研报告。 采购数量:1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成果验收。 | * | 2023年0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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