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管理局2023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2023年浦口区主城餐厨(厨余)垃圾集中收运项目 | 合同履行期一年。主城街区垃圾分类“公交化”收运工作。开展流动收集试点,对收集点难以落地的居住区,以及沿街店铺,采用“公交化”流动收集车进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每日收运不低于2次,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及车辆。 | 313.4 | 2023-02 | 否 | 否 | |
2 | 2023年浦口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及3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运营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一年。服务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点运行管理及引导投放、二次分拣等工作。小区日常管理标准需达到《 (略) 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对浦口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并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垃圾上门收运。配备专业运营人员、收运车辆、配备专业拆解、打包、称重转运等设备。要有信息化监管系统。 | 264.7 | 2023-02 | 否 | 否 | |
3 | 2023年浦口区绿化废弃物专项处置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一年。服务要求绿化废弃物分流处理,不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专业化、资源化处理,并配有规范化运输车辆及处理设施。 | 55.25 | 2023-02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管理局
2023年01月1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管理局2023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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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浦口区主城餐厨(厨余)垃圾集中收运项目 | 合同履行期一年。主城街区垃圾分类“公交化”收运工作。开展流动收集试点,对收集点难以落地的居住区,以及沿街店铺,采用“公交化”流动收集车进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每日收运不低于2次,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及车辆。 | 313.4 | 2023-02 | 否 | 否 | |
2 | 2023年浦口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及3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运营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一年。服务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点运行管理及引导投放、二次分拣等工作。小区日常管理标准需达到《 (略) 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对浦口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并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垃圾上门收运。配备专业运营人员、收运车辆、配备专业拆解、打包、称重转运等设备。要有信息化监管系统。 | 264.7 | 2023-02 | 否 | 否 | |
3 | 2023年浦口区绿化废弃物专项处置服务项目 | 合同履行期一年。服务要求绿化废弃物分流处理,不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专业化、资源化处理,并配有规范化运输车辆及处理设施。 | 55.25 | 2023-02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管理局
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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