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技术审查?
浙江省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技术审查?
(略) 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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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技术审查 | 协助做好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地方业主做好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对每个重大水利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各地海塘安澜、百项千亿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推进情况,汇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组织开展海塘安澜、百项千亿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核工作,会后及时出具修改意见;与项目业主、编制单位加强沟通对接,指导编制单位修改完善报告,逐条落实修改问题清单,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待修改意见落实后,出具项目审 (略) 水利厅。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把好海塘安澜、百项千亿等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成果质量审核关。 做好重大水利项目立项阶段相关材料的梳理、统计、整编工作。对完成立项阶段的项目,及时出具各水利项目立项阶段有关情况汇报材料;对完成可研批复的项目,收集、整编各项目立项阶段有关前置要件,并及时整编成册。 | * | 2023年03月 | |
2 | (略) 重要水利规划实施监测(2023年度) | 按照轮动监测评估的原则,开展《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瓯江流域防洪规划》《 (略) 水利现代化行动计划》《 (略) 水利厅关于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工作方案》《 (略) “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实施方案》5个规划的实施监测,编制《 (略) 重要水利规划实施监测(2023年度)》报告,对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指标、建设任务、管理任务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和问题进行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或建议。 | * | 2023年03月 | |
3 | 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宣传及多媒体展示设计(2023年度) | 及时做好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宣传及多媒体展示设计制作,包括各类水利规划专题图、多媒体汇报材料、多媒体视频设计等宣传材料的制作。为丰富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加强图件、多媒体设计及成果建设的基础能力,提高项目成果的宣传及汇报展示效果。 (略) 水利战略发展研究和“浙江水网”规划等工作需求,开展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宣传及多媒体展示设计工作。 | * | 2023年03月 | |
4 | (略) 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 编制《 (略) 县级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水网规编制的章节目录、主要内容、图表要求等内容。 (略) 级水网规划成果进行复核, (略) 级水网 (略) 级水网规划成果相衔接; (略) 级复核县级水网规划成果, (略) 县三级规划协调一致,上下贯通。 | * | 2023年03月 | |
5 | 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审核 | 根据《 (略) 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略) 16个以上重大水利项目投资审核或资本金测算,梳理重大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累计下达情况,及时汇报投资审核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好与投资审核相关的辅助工作。 | * | 2023年03月 | |
6 | 水利统计分析 | 根据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掌握水利项目建设进展的实际需要,开展水利统计分析,完成水利统计月报等有关工作,开展投资执行情况检查;对省月报系统试行“双轨制”填报情况开展指导服务; (略) 水利建设投资发展趋势及潜力进行分析研判,动态监控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进度执行和资金来源情况,分析扩大水利有效投资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加快水利投资的政策建议。 | * | 2023年03月 | |
7 | 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分析 |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加强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对2020至2022年专项资金政策全面开展绩效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 (略) 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政策。 | * | 2023年03月 | |
8 |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分析 | 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规定, (略) 、县水利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和复核,完成年度中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相关佐证材料汇编,在规定时间内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进 (略)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政策。 | * | 2023年03月 | |
9 | 省级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分析 | 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知》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检查,动态跟踪预算项目的实施进度、执行进度及目标实现程度,定期收集整理绩效分析情况表。依托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应用模块,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分析,形成《绩效分析情况表(2021年度)》(一项目一表),分析绩效偏离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纠偏;提交《水利厅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分析报告(2022年度)》。 | * | 2023年03月 | |
10 |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 客观评价《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重大建设任务和管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评估《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十四五”中后期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对《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改革任务进行适时调整补充,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完成。 通过调查收资,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亮点,总体评估《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对照《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分项评价各指标完成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对照《规划》提出的建设任务,分析主要建设任务的规划要求与项目推进期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调整建议。 对《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十四五”中后期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动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重大项目表。完成《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 * | 2023年03月 | |
11 | 城市防洪安全评估专题 | 调查现有 (略) 的重要保护区划定以及相对应的防洪排涝标准;根据现有的《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或治涝标准(SL 723-2016)分析现有的设防标准与现有的人口、经济当量的适配性,筛选出防洪排涝标准明 (略) 名录1;收集 (略) (略) 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按 (略) 范围、人口预测,分析可在现有设防标准基础上可进一 (略) 名录2;按照上 (略) 名录,结合“十四五”水利规划实施项目,提出需要调整防洪排 (略) 名录和设防标准建议。完成《城市防洪安全评估专题》报告。 | * | 2023年03月 | |
12 |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浙江专题 | 负责浙江水利分 (略) 防洪能力复核与形势分析、设防标准选定、区域设计暴雨及设计洪水复核、区域治理方案、城市防洪排涝方案、规划重点工程措施、相关非工程措施研究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负责浙江水利分 (略) 防洪规划报告编制,积极支持、配合太湖局开展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及有关成果,形成《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浙江专题》报告。 | * | 2023年03月 | |
13 | “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 |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 (略)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库调整方案的通知》《 (略)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开展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投资月核查,每月选择若干个典型工程开展现场核查,核实投资完成真实性,指导规范上报投资情况;协助开展预评价,根据“五水共治”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前三季度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评分和技术指导,对各地起提醒作用;协助开展年度考核评分,在月度核查及预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要求,协助完成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年度评分,为“五水共治”考核评分提供依据。 | * | 2023年03月 | |
14 | 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及技术指导 | 研究建立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代表性地区开展宜居水环境征集评选及成效评价,形成展示美丽河湖建设成效的宜居水环境分布图。以高品质幸福河湖网构建为导向,组 (略) 90个县级区划的代表性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现场调查,广泛征集城乡居民对宜居水环境的意见,研究建立认可的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持续开展宜居水环境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搜集宜居水环境素材。基于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选取3个代表性县级区划,组织人员深入区域内各街道(乡镇)、代表性社区及相关水域,现场调查搜集宜居水环境图文资料,择优在“浙江水利”公众号上展播;编制宜居水环境分布图。以各县级区划组织为单位,绘制1个代表性县级区划的宜居水环境分布图。 | * | 2023年03月 |
(略) 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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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技术审查 | 协助做好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地方业主做好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对每个重大水利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各地海塘安澜、百项千亿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推进情况,汇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组织开展海塘安澜、百项千亿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核工作,会后及时出具修改意见;与项目业主、编制单位加强沟通对接,指导编制单位修改完善报告,逐条落实修改问题清单,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待修改意见落实后,出具项目审 (略) 水利厅。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把好海塘安澜、百项千亿等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成果质量审核关。 做好重大水利项目立项阶段相关材料的梳理、统计、整编工作。对完成立项阶段的项目,及时出具各水利项目立项阶段有关情况汇报材料;对完成可研批复的项目,收集、整编各项目立项阶段有关前置要件,并及时整编成册。 | * | 2023年03月 | |
2 | (略) 重要水利规划实施监测(2023年度) | 按照轮动监测评估的原则,开展《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瓯江流域防洪规划》《 (略) 水利现代化行动计划》《 (略) 水利厅关于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工作方案》《 (略) “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实施方案》5个规划的实施监测,编制《 (略) 重要水利规划实施监测(2023年度)》报告,对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指标、建设任务、管理任务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和问题进行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或建议。 | * | 2023年03月 | |
3 | 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宣传及多媒体展示设计(2023年度) | 及时做好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宣传及多媒体展示设计制作,包括各类水利规划专题图、多媒体汇报材料、多媒体视频设计等宣传材料的制作。为丰富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加强图件、多媒体设计及成果建设的基础能力,提高项目成果的宣传及汇报展示效果。 (略) 水利战略发展研究和“浙江水网”规划等工作需求,开展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宣传及多媒体展示设计工作。 | * | 2023年03月 | |
4 | (略) 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 编制《 (略) 县级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水网规编制的章节目录、主要内容、图表要求等内容。 (略) 级水网规划成果进行复核, (略) 级水网 (略) 级水网规划成果相衔接; (略) 级复核县级水网规划成果, (略) 县三级规划协调一致,上下贯通。 | * | 2023年03月 | |
5 | 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审核 | 根据《 (略) 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略) 16个以上重大水利项目投资审核或资本金测算,梳理重大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累计下达情况,及时汇报投资审核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好与投资审核相关的辅助工作。 | * | 2023年03月 | |
6 | 水利统计分析 | 根据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掌握水利项目建设进展的实际需要,开展水利统计分析,完成水利统计月报等有关工作,开展投资执行情况检查;对省月报系统试行“双轨制”填报情况开展指导服务; (略) 水利建设投资发展趋势及潜力进行分析研判,动态监控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进度执行和资金来源情况,分析扩大水利有效投资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加快水利投资的政策建议。 | * | 2023年03月 | |
7 | 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分析 |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加强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对2020至2022年专项资金政策全面开展绩效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 (略) 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政策。 | * | 2023年03月 | |
8 |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分析 | 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规定, (略) 、县水利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和复核,完成年度中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相关佐证材料汇编,在规定时间内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进 (略)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政策。 | * | 2023年03月 | |
9 | 省级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分析 | 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知》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检查,动态跟踪预算项目的实施进度、执行进度及目标实现程度,定期收集整理绩效分析情况表。依托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应用模块,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分析,形成《绩效分析情况表(2021年度)》(一项目一表),分析绩效偏离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纠偏;提交《水利厅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分析报告(2022年度)》。 | * | 2023年03月 | |
10 |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 客观评价《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重大建设任务和管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评估《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十四五”中后期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对《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改革任务进行适时调整补充,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完成。 通过调查收资,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亮点,总体评估《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对照《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分项评价各指标完成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对照《规划》提出的建设任务,分析主要建设任务的规划要求与项目推进期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调整建议。 对《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十四五”中后期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动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重大项目表。完成《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 * | 2023年03月 | |
11 | 城市防洪安全评估专题 | 调查现有 (略) 的重要保护区划定以及相对应的防洪排涝标准;根据现有的《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或治涝标准(SL 723-2016)分析现有的设防标准与现有的人口、经济当量的适配性,筛选出防洪排涝标准明 (略) 名录1;收集 (略) (略) 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按 (略) 范围、人口预测,分析可在现有设防标准基础上可进一 (略) 名录2;按照上 (略) 名录,结合“十四五”水利规划实施项目,提出需要调整防洪排 (略) 名录和设防标准建议。完成《城市防洪安全评估专题》报告。 | * | 2023年03月 | |
12 |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浙江专题 | 负责浙江水利分 (略) 防洪能力复核与形势分析、设防标准选定、区域设计暴雨及设计洪水复核、区域治理方案、城市防洪排涝方案、规划重点工程措施、相关非工程措施研究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负责浙江水利分 (略) 防洪规划报告编制,积极支持、配合太湖局开展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及有关成果,形成《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浙江专题》报告。 | * | 2023年03月 | |
13 | “百项千亿”水利工作指导考核(2023年) |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 (略)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库调整方案的通知》《 (略) 海塘安澜千亿工程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开展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投资月核查,每月选择若干个典型工程开展现场核查,核实投资完成真实性,指导规范上报投资情况;协助开展预评价,根据“五水共治”考核评分细则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前三季度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评分和技术指导,对各地起提醒作用;协助开展年度考核评分,在月度核查及预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要求,协助完成百项千亿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年度评分,为“五水共治”考核评分提供依据。 | * | 2023年03月 | |
14 | 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及技术指导 | 研究建立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代表性地区开展宜居水环境征集评选及成效评价,形成展示美丽河湖建设成效的宜居水环境分布图。以高品质幸福河湖网构建为导向,组 (略) 90个县级区划的代表性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现场调查,广泛征集城乡居民对宜居水环境的意见,研究建立认可的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持续开展宜居水环境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搜集宜居水环境素材。基于宜居水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选取3个代表性县级区划,组织人员深入区域内各街道(乡镇)、代表性社区及相关水域,现场调查搜集宜居水环境图文资料,择优在“浙江水利”公众号上展播;编制宜居水环境分布图。以各县级区划组织为单位,绘制1个代表性县级区划的宜居水环境分布图。 | * | 2023年0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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