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江油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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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江油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 (略)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采购内容: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收集并比对分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数据,开展可开发耕地、可恢复耕地、可垦造水田的资源调查评价,并形成数据成果、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
主要功能或目标:1、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开展调查。依据国家下发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图斑底图,全面查清我县前述四类图斑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和分布情况。同时,对不在国家下发底图范围内,因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因素,地方认为宜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经省级统筹,进行补充调查。开展宜耕性评价。在调查基础上,提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建议和措施,并形成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和调查评价分析报告,纳入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潜力数据库,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2、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依据“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二调”成果、林地一张图、河湖岸线划定等成果,分析农作物生长周期规律,分析恢复路径,部门间、省市县联动开展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并形成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调查重点是“三调”中标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土地,林地一张图与“三调”数据不重叠且耕作条件良好的土地等。3、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依据“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重大水利规划、建设中新增灌面情况,分析自然灌溉条件便利、群众种植粮食积极性高的地区情况,开展可垦造为水田的旱地、水浇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并形成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补充调查图斑,需逐图斑开展外业核实举证工作;外业举证工作均在“国土调查云”平台中完成;举证具体要求与国土变更调查一致;举证成果通过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汇交。
需满足的要求:1、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1)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2)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3)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4)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2、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1)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析报告。(2)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3)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实施方案。(4)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3、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1)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析报告。(2)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3)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实施方案。(4)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
103.*2023年03月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采购单位最终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0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 (略)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采购内容: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收集并比对分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数据,开展可开发耕地、可恢复耕地、可垦造水田的资源调查评价,并形成数据成果、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
主要功能或目标:1、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开展调查。依据国家下发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图斑底图,全面查清我县前述四类图斑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和分布情况。同时,对不在国家下发底图范围内,因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因素,地方认为宜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经省级统筹,进行补充调查。开展宜耕性评价。在调查基础上,提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建议和措施,并形成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和调查评价分析报告,纳入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潜力数据库,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2、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依据“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二调”成果、林地一张图、河湖岸线划定等成果,分析农作物生长周期规律,分析恢复路径,部门间、省市县联动开展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并形成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调查重点是“三调”中标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土地,林地一张图与“三调”数据不重叠且耕作条件良好的土地等。3、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依据“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重大水利规划、建设中新增灌面情况,分析自然灌溉条件便利、群众种植粮食积极性高的地区情况,开展可垦造为水田的旱地、水浇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并形成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补充调查图斑,需逐图斑开展外业核实举证工作;外业举证工作均在“国土调查云”平台中完成;举证具体要求与国土变更调查一致;举证成果通过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汇交。
需满足的要求:1、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1)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2)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3)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4)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2、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1)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析报告。(2)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3)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实施方案。(4)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3、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1)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析报告。(2)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3)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实施方案。(4)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
103.*2023年03月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采购单位最终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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