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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浙江省河湖水域水事活动监测与分析
浙江省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浙江省河湖水域水事活动监测与分析
(略) 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略) 河湖水域水事活动监测与分析 | 1、河湖水域水事活动第三方暗访。利用第三方暗访 (略) 一定比例的河湖水域水事活动作监测服务,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暗访监测,共监测90个县(市、区)不少于400条河(湖)。 2、河湖水域水事活动无人机航拍监测。无人机航拍河道长度不小于1500km,湖泊不少于10个。 3、对历年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挑选出部分历年发现的“四乱”问题,对其进行回头看,结合上报系统,监测复核问题是否已处理完成,处置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已经销号等。 4、河湖“四乱”问题复核。 (略) 河湖水域岸线水利部、太湖流域、 (略) 、县(市、区)上报的四乱问题,进行监测复核,复核比例不低于系统中年度台账内问题总数的30%。 | * | 2023年03月 | |
2 | 全省河湖库疏浚及采砂指导服务 | 1、 (略) 河湖库塘疏浚及采砂指导工作及第三方监测。 2、 (略) 河湖库塘疏浚及采砂规划编制及实施指导工作。 3、 (略) 疏浚及采砂年度情况分析。 4、编制完成《河湖库疏浚规划编制指南》。 | * | 2023年03月 | |
3 |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指导 | 1、 (略) (略) 美丽河湖建设开展技术指导。 2、做好美丽河湖工作的总结评估,形成2023年度《 (略) 美丽河湖建设评估报告》,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现场百姓满意度调查。 3、开展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指导、评估。形成2023年度《 (略) 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技术指导及总结评估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4 | 灵山港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评估 | 1、开展灵山港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评估。参照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有关制度,制定灵山港幸福河湖建设评估工作方案;根据灵山港幸福河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总结建设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措施建议。 2、总结幸福河湖建设的“浙江模式”。以灵山港幸福河湖建设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结 (略) 、市、县各级水利部门接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凝练提出幸福河湖建设的“浙江模式”。 | * | 2023年04月 | |
5 | 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跟踪指导与评估 | 1、对2023年组织的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建设技术指导,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亮点,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2、加强中小流域治理项目、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 * | 2023年04月 | |
6 |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监测 | 1、对省级许可在建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功能补救措施和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开展监测,现场测量水域占用、补偿的面积、位置等情况,监测复核功能补救措施实施范围、质量等,确保各项补偿工程(措施)实施到位。 2、每项工程编制监测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7 | (略) 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服务 | 1、 (略) 典型河湖“一河一策” (略) 河湖长制工作实施绩效评价支撑。 (略) 典型河湖“一河一策”评估工作,形成《 (略) 典型河湖“一河一策”评估报告》。 2、省际边界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依据《 (略) “一河一策”编制指南(修订)》,完成新安江水库、太湖(浙江段)“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3、曹娥江幸福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开展新一轮幸福曹娥江“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形成《曹娥江幸福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及2024年度重点任务。 4、 (略) 各地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 (略) 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形成《20 (略) 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合集》。 | * | 2023年04月 | |
8 | 河湖健康评价服务指导 | 全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导工作。利用现场踏勘、座谈调研等方式, (略) 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同时, (略) 级河湖长责任河湖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开展审查、复核,形成《20 (略) 河湖健康评价指导实践总结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9 | (略) 基层河湖长制20周年工作展示 | 1、策划执行“浙江河湖长制20周年工作展示”项目,计划邀约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略) 份、地市水利局、基层河湖长等领导代表参加。 2、回顾总 (略) 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展现工作成效亮点,研究讨论“两个先行”奋斗目标等新形势下,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迭代升级工作措施,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打造江南水乡幸福新高地。 3、举办浙江河湖长制20周年主题论坛系列活动、浙江河湖长制20周年成果展、摄制成果宣传片等活动。 | * | 2023年04月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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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水利厅(本级)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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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河湖水域水事活动监测与分析 | 1、河湖水域水事活动第三方暗访。利用第三方暗访 (略) 一定比例的河湖水域水事活动作监测服务,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暗访监测,共监测90个县(市、区)不少于400条河(湖)。 2、河湖水域水事活动无人机航拍监测。无人机航拍河道长度不小于1500km,湖泊不少于10个。 3、对历年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挑选出部分历年发现的“四乱”问题,对其进行回头看,结合上报系统,监测复核问题是否已处理完成,处置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已经销号等。 4、河湖“四乱”问题复核。 (略) 河湖水域岸线水利部、太湖流域、 (略) 、县(市、区)上报的四乱问题,进行监测复核,复核比例不低于系统中年度台账内问题总数的30%。 | * | 2023年03月 | |
2 | 全省河湖库疏浚及采砂指导服务 | 1、 (略) 河湖库塘疏浚及采砂指导工作及第三方监测。 2、 (略) 河湖库塘疏浚及采砂规划编制及实施指导工作。 3、 (略) 疏浚及采砂年度情况分析。 4、编制完成《河湖库疏浚规划编制指南》。 | * | 2023年03月 | |
3 |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技术指导 | 1、 (略) (略) 美丽河湖建设开展技术指导。 2、做好美丽河湖工作的总结评估,形成2023年度《 (略) 美丽河湖建设评估报告》,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现场百姓满意度调查。 3、开展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指导、评估。形成2023年度《 (略) 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技术指导及总结评估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4 | 灵山港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评估 | 1、开展灵山港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评估。参照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有关制度,制定灵山港幸福河湖建设评估工作方案;根据灵山港幸福河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总结建设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措施建议。 2、总结幸福河湖建设的“浙江模式”。以灵山港幸福河湖建设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结 (略) 、市、县各级水利部门接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凝练提出幸福河湖建设的“浙江模式”。 | * | 2023年04月 | |
5 | 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跟踪指导与评估 | 1、对2023年组织的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建设技术指导,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亮点,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2、加强中小流域治理项目、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 * | 2023年04月 | |
6 |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监测 | 1、对省级许可在建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功能补救措施和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开展监测,现场测量水域占用、补偿的面积、位置等情况,监测复核功能补救措施实施范围、质量等,确保各项补偿工程(措施)实施到位。 2、每项工程编制监测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7 | (略) 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服务 | 1、 (略) 典型河湖“一河一策” (略) 河湖长制工作实施绩效评价支撑。 (略) 典型河湖“一河一策”评估工作,形成《 (略) 典型河湖“一河一策”评估报告》。 2、省际边界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依据《 (略) “一河一策”编制指南(修订)》,完成新安江水库、太湖(浙江段)“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3、曹娥江幸福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开展新一轮幸福曹娥江“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形成《曹娥江幸福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及2024年度重点任务。 4、 (略) 各地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 (略) 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形成《20 (略) 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合集》。 | * | 2023年04月 | |
8 | 河湖健康评价服务指导 | 全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导工作。利用现场踏勘、座谈调研等方式, (略) 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同时, (略) 级河湖长责任河湖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开展审查、复核,形成《20 (略) 河湖健康评价指导实践总结报告》。 | * | 2023年04月 | |
9 | (略) 基层河湖长制20周年工作展示 | 1、策划执行“浙江河湖长制20周年工作展示”项目,计划邀约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略) 份、地市水利局、基层河湖长等领导代表参加。 2、回顾总 (略) 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展现工作成效亮点,研究讨论“两个先行”奋斗目标等新形势下,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迭代升级工作措施,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打造江南水乡幸福新高地。 3、举办浙江河湖长制20周年主题论坛系列活动、浙江河湖长制20周年成果展、摄制成果宣传片等活动。 | * | 2023年0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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