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血液中心2023年3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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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血液中心2023年3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血液中心2023年3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 一、采购标的名称: 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是为光化学法灭活血浆病毒后吸附其添加的光敏剂、并可同时滤除白细胞,降低输血相关传染病传播风险而设计的一种无菌输血器材。 (略) 血液中心在病毒灭活血浆制备过程中对血浆采用以荧光照射光源和配置亚*蓝去除滤器为特点的亚*蓝光化学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可使病毒的核酸断裂,包膜破损,因而能杀灭包括艾滋病病毒(HIV)、*肝病毒(HBV)、*肝病毒(HCV)等的脂质包膜病毒和部分非脂质包膜病毒,提高血浆安全性,从而提高临床血液质量和安全。 三、采购标的数量: 198,000袋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投标方所提供的一次性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其结构、材料、灭菌、物理、化学、生物、标记、包装标志和标签等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YY0765.1-2009《一次性使用血液及血液成分病毒灭活器材:第1部分:亚*蓝病毒灭活器材》中的相关规定。所制备的血液成分应符合《全血与成分血质量要求》(GB18469)。 2、出具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证明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能配合配套相应血袋使用。 3、当采购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献血者原因发生器材规格比例改变时,中标方应无偿为采购人提供两种规格器材(100ml或200ml)等量互换服务。 4、当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后,满足验收要求和相应服务。 5、常规情况下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23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血液中心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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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血液中心2023年3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 一、采购标的名称: 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是为光化学法灭活血浆病毒后吸附其添加的光敏剂、并可同时滤除白细胞,降低输血相关传染病传播风险而设计的一种无菌输血器材。 (略) 血液中心在病毒灭活血浆制备过程中对血浆采用以荧光照射光源和配置亚*蓝去除滤器为特点的亚*蓝光化学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可使病毒的核酸断裂,包膜破损,因而能杀灭包括艾滋病病毒(HIV)、*肝病毒(HBV)、*肝病毒(HCV)等的脂质包膜病毒和部分非脂质包膜病毒,提高血浆安全性,从而提高临床血液质量和安全。 三、采购标的数量: 198,000袋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投标方所提供的一次性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其结构、材料、灭菌、物理、化学、生物、标记、包装标志和标签等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YY0765.1-2009《一次性使用血液及血液成分病毒灭活器材:第1部分:亚*蓝病毒灭活器材》中的相关规定。所制备的血液成分应符合《全血与成分血质量要求》(GB18469)。 2、出具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证明一次性配套采血袋使用的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材能配合配套相应血袋使用。 3、当采购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献血者原因发生器材规格比例改变时,中标方应无偿为采购人提供两种规格器材(100ml或200ml)等量互换服务。 4、当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后,满足验收要求和相应服务。 5、常规情况下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23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血液中心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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