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17:52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1日00:00 | ||
预算金额 | ¥3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成*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需求概况.doc |
(略) 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2023-JWEZDI-W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成*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略) 某部的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EZDI-W1002
三、公示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3月17日
四、需求概况:见附件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3月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资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肉类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的必须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流通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提供本流通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肉类投标人必须具有长期合作的屠宰场或自有屠宰场。
七、项目说明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递交我部(并提供电子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讨论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需要概况
(略) 某部
2023年2月15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17:52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1日00:00 | ||
预算金额 | ¥3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成*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需求概况.doc |
(略) 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
项目编号:2023-JWEZDI-W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成*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略) 某部的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EZDI-W1002
三、公示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3月17日
四、需求概况:见附件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3月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资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肉类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的必须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流通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提供本流通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肉类投标人必须具有长期合作的屠宰场或自有屠宰场。
七、项目说明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递交我部(并提供电子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讨论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需要概况
(略) 某部
2023年2月15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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