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技术支撑服务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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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技术支撑服务意向公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技术支撑服务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技术支撑服务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1. 提供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1)跟踪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
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源分布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对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总氮等开展跟踪监测(预计采集样品数不少于160个),分析农业面源污染空间变化规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情况。(2)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议。结合农业面源污染跟踪监测情况,以小流域为单元进一步评估污染负荷,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出管理建议, (略)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提供基础数据支撑。(3)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技术要点建议。根据国家、 (略) 相关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初步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建议和技术解决要点。
2. 提供2023年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对深汕合作区不少于30家次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并提供技术帮扶指导,评估合同期内完成整治的养殖场(户)的整治成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解决建议、跟踪评估整改落实情况。
3. 提供2023年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评估技术支撑
(1)按季度重点对不少于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等情况进行巡查,并提供技术帮扶和提供建立“一村一档”的技术咨询服务。(2)按照《关于转发〈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粤环函〔2021〕678号)相关要求开展不少于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3)抽取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开展跟踪指导,巩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成效。(4) (略) 、市相关要求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建议。
4.提供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评估技术支撑
根据《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方案(试行)》(粤环函〔2022〕21号), (略) 实际, (略) (略) 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评估(暂定13条)。主要包括开展治理评估水质监测,现场核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发放问卷了解周边村民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满意度等。对各项评估达到要求的黑臭水体形成档案,对于未达到评估要求的水体,跟踪其整改成效。
5、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农业农村环境管理技术咨询。
依据农业面源、农村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业农村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为管理部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①提供国家、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技术建议;②涉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技术咨询;③农业农村环境日常管理文件办理过程中的技术咨询;④协助提供报送农业 (略) 、部省动态的基础技术资料;⑤协助提出农业农村板块智慧环保数据库建设需求。
联系人:申志雄
联系电话:*
预计采购时间:2023-03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技术支撑服务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技术支撑服务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1. 提供2023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1)跟踪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
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源分布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对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总氮等开展跟踪监测(预计采集样品数不少于160个),分析农业面源污染空间变化规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情况。(2)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议。结合农业面源污染跟踪监测情况,以小流域为单元进一步评估污染负荷,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出管理建议, (略)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提供基础数据支撑。(3)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技术要点建议。根据国家、 (略) 相关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初步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建议和技术解决要点。
2. 提供2023年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对深汕合作区不少于30家次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并提供技术帮扶指导,评估合同期内完成整治的养殖场(户)的整治成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解决建议、跟踪评估整改落实情况。
3. 提供2023年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评估技术支撑
(1)按季度重点对不少于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等情况进行巡查,并提供技术帮扶和提供建立“一村一档”的技术咨询服务。(2)按照《关于转发〈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粤环函〔2021〕678号)相关要求开展不少于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3)抽取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开展跟踪指导,巩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成效。(4) (略) 、市相关要求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建议。
4.提供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评估技术支撑
根据《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方案(试行)》(粤环函〔2022〕21号), (略) 实际, (略) (略) 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评估(暂定13条)。主要包括开展治理评估水质监测,现场核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发放问卷了解周边村民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满意度等。对各项评估达到要求的黑臭水体形成档案,对于未达到评估要求的水体,跟踪其整改成效。
5、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农业农村环境管理技术咨询。
依据农业面源、农村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业农村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为管理部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①提供国家、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技术建议;②涉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技术咨询;③农业农村环境日常管理文件办理过程中的技术咨询;④协助提供报送农业 (略) 、部省动态的基础技术资料;⑤协助提出农业农村板块智慧环保数据库建设需求。
联系人:申志雄
联系电话:*
预计采购时间:2023-03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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