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要求,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略) 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现就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辖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可按照项目投资规划期、财政预算年度或者企业财务年度编制,也可在预计发生招标需求后及时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具体按照“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填写。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发布流程
招标计划应于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按照《项目招标计划操作手册》(见附件2)填写招标计划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招标项目计划”栏目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是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略) 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招标人要强化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招标计划,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避免该环节影响招标整体进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本领域监督项目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5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向以下相应单位反映。
住建行业联系人及电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黄善坤,0777-*。
交通行业联系人及电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曹智志,0777-*。
水利行业联系人及电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莫德满,0777-*。
招标项目计划操作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梁志华,0777-*。
招标项目计划发布系统技术咨询:国泰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 |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 | (略) 行政审批局 | (略)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2023年2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要求,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略) 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现就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辖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内容
招标计划可按照项目投资规划期、财政预算年度或者企业财务年度编制,也可在预计发生招标需求后及时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具体按照“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填写。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发布流程
招标计划应于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按照《项目招标计划操作手册》(见附件2)填写招标计划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招标项目计划”栏目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是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略) 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招标人要强化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招标计划,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避免该环节影响招标整体进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本领域监督项目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5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向以下相应单位反映。
住建行业联系人及电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黄善坤,0777-*。
交通行业联系人及电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曹智志,0777-*。
水利行业联系人及电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莫德满,0777-*。
招标项目计划操作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梁志华,0777-*。
招标项目计划发布系统技术咨询:国泰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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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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