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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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人口信息采集 一、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服务日期及付款方式 项目名称:2023年塘桥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服务 项目地点: (略) 浦东新区塘桥街道 服务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本次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新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商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365*原服务商服务天数计算。 付款方式:经费遵循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服务费用按季支付。 二、项目概况 为认真做好塘桥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服务,协助民警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在民警带领下,开展实用人口采集、普查、管控。从事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等项目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 1、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 2、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 3、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件。 四、服务要求 1、确保采集的信息完整和准确性。 2、确保相关数据内容及时更新。 3、对街道范围内重点的区域加强管理。 五、技术要求 1、项目对象、范围和时间 对象及范围:塘桥社区 服务期限:1年 2、项目工作内容 2.1 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配合辖区内居委会,熟悉辖区环境和人口组成及房屋情况调查、整理,及时更新并统计归档。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出租屋、境外人员实有动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类录入、信息反馈、跟踪管理与服务的运行机制。 2.2 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现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单位(法人)信息采集表》逐户上门采集录入,防止漏登缺项、错登不准确,杜绝弄虚作假录入虚假信息。 2.3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对于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集中地区实施准确信息采集、核查。对重点人员的建立检索:包括基本条件查询、身体特征条件查询、地区相关查询、个人情况查询、交往人员查询等等。 3、普查人员选聘要求 3.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普查人员选聘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 (略) 和浦东新区统一要求完成选聘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3.2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和实际普查需要,并在普查实施之前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参与一线调查的人员必须购买保险。 3.3 具体在选聘过程中,按照国家要求,以就近原则,宜从调查对象所属区域。 4、普查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开展普查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普查人员进行必要的补充培训, 确保普查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工作能力 5、保密及版权要求 5.1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要求建立项目保密制度,对项目组所有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需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 5.2 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数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5.3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涉及所有资料及成果为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资料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或公开引用。若没有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成交供应商不能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本工作的任何资料。 6、技术力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要专门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根据整个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并根据分工不同细分为不同的小组,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数据采集整理小组、质量和配置管理小组、报告分析与撰写小组、项目协调小组。 六、考核管理 塘桥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考评细则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 1 来沪人员信息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本街道辖区内租赁房屋、企事业单位、六小场所的来沪人员信息,并与相关系统进行比对,测算信息采集率。 2 人户分离人员信息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本街道辖区内的居住房屋,对发现的人在户不在人员通过系统比对,测算信息采集率。 3 户在人在人员信息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本街道辖区内的居住房屋,对发现的户在人在人员通过系统比对,测算信息采集率。 4 无人居住房屋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街道辖区内的无人居住房屋,对有人居住的房屋通过系统比对,测算无人居住房屋采集正确率。 5 门牌号编订安装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街道辖区内的实有房屋,核查门牌号是否存在漏编、漏装、错编、错装的情况。 6 房屋信息采集 通过系统核查街道辖区内已采集房东信息的房屋占所有房屋的比例。 7 人房关联 通过系统核查街道辖区内常住人口、来沪人员、境外人员与房屋关联的比例。 * 2023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03月0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人口信息采集 一、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服务日期及付款方式 项目名称:2023年塘桥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服务 项目地点: (略) 浦东新区塘桥街道 服务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本次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新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商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365*原服务商服务天数计算。 付款方式:经费遵循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服务费用按季支付。 二、项目概况 为认真做好塘桥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服务,协助民警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在民警带领下,开展实用人口采集、普查、管控。从事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等项目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 1、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 2、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 3、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件。 四、服务要求 1、确保采集的信息完整和准确性。 2、确保相关数据内容及时更新。 3、对街道范围内重点的区域加强管理。 五、技术要求 1、项目对象、范围和时间 对象及范围:塘桥社区 服务期限:1年 2、项目工作内容 2.1 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配合辖区内居委会,熟悉辖区环境和人口组成及房屋情况调查、整理,及时更新并统计归档。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出租屋、境外人员实有动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类录入、信息反馈、跟踪管理与服务的运行机制。 2.2 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现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单位(法人)信息采集表》逐户上门采集录入,防止漏登缺项、错登不准确,杜绝弄虚作假录入虚假信息。 2.3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对于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集中地区实施准确信息采集、核查。对重点人员的建立检索:包括基本条件查询、身体特征条件查询、地区相关查询、个人情况查询、交往人员查询等等。 3、普查人员选聘要求 3.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普查人员选聘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 (略) 和浦东新区统一要求完成选聘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3.2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和实际普查需要,并在普查实施之前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参与一线调查的人员必须购买保险。 3.3 具体在选聘过程中,按照国家要求,以就近原则,宜从调查对象所属区域。 4、普查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开展普查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普查人员进行必要的补充培训, 确保普查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工作能力 5、保密及版权要求 5.1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要求建立项目保密制度,对项目组所有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需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 5.2 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数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5.3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涉及所有资料及成果为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资料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或公开引用。若没有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成交供应商不能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本工作的任何资料。 6、技术力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要专门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根据整个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并根据分工不同细分为不同的小组,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数据采集整理小组、质量和配置管理小组、报告分析与撰写小组、项目协调小组。 六、考核管理 塘桥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考评细则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 1 来沪人员信息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本街道辖区内租赁房屋、企事业单位、六小场所的来沪人员信息,并与相关系统进行比对,测算信息采集率。 2 人户分离人员信息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本街道辖区内的居住房屋,对发现的人在户不在人员通过系统比对,测算信息采集率。 3 户在人在人员信息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本街道辖区内的居住房屋,对发现的户在人在人员通过系统比对,测算信息采集率。 4 无人居住房屋采集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街道辖区内的无人居住房屋,对有人居住的房屋通过系统比对,测算无人居住房屋采集正确率。 5 门牌号编订安装 定期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街道辖区内的实有房屋,核查门牌号是否存在漏编、漏装、错编、错装的情况。 6 房屋信息采集 通过系统核查街道辖区内已采集房东信息的房屋占所有房屋的比例。 7 人房关联 通过系统核查街道辖区内常住人口、来沪人员、境外人员与房屋关联的比例。 * 2023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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