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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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天津税务超融合大数据平台 2023年运维服务项目

天津税务超融合大数据平台2023年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利用超融合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集中、数据处理、数据共享工作并做好运维保障和架构优化以及经济分析专项数据服务;做好互联网涉税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和分析展现;持续运维和优化发票风险管理模块以配合全电发票平台等。运维服务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183.60

2023年4月

2

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效率,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略) 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有关规定对纳入评审范围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预算评审; (略) 税务局的需要协助完成预算编制辅导、审计资料整理、评审制度完善等其他相关工作。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100.00

2023年4月

3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其他信息管理综合服务项目(二)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的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杜绝以往验收工作中出现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为持续提升信息化项目的执行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能,经多方进行调研,拟自2023年开始,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组织进行我局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预计年度验收费用总计约3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信息化项目2023年第三方验收服务,验收费用据实结算。

30.00

2023年5月

4

2023年统推和特色应用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为确保我局税费征收管理以及综合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支撑相关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针对部分总局统推和特色应用等系统需采购相关运维技术服务。2023年统推和特色应用软件运维服务项目涵盖共计28个信息系统,分别为:核心征管系统,管理决策支持风险与信用系统,管理决策支持核算与分析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 (略) 电子税务局系统,天津税务固定资产盘点和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系统,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天津税务非税收入征收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系统,天津税务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个税专门系统,天津税务个人所得税查询分析系统,天津税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系统,天津税务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天津税务内外网网站系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征收子系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税银子系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子系统,天津税务车船税代收代缴系统,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天津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系统,天津税务不动产交易征收系统,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电子公文系统,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运维服务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余各系统的运维服务时间均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048.00

2023年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3月9日

, (略) ,天津

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天津税务超融合大数据平台 2023年运维服务项目

天津税务超融合大数据平台2023年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利用超融合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集中、数据处理、数据共享工作并做好运维保障和架构优化以及经济分析专项数据服务;做好互联网涉税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和分析展现;持续运维和优化发票风险管理模块以配合全电发票平台等。运维服务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183.60

2023年4月

2

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效率,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略) 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有关规定对纳入评审范围的信息化项目进行预算评审; (略) 税务局的需要协助完成预算编制辅导、审计资料整理、评审制度完善等其他相关工作。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100.00

2023年4月

3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其他信息管理综合服务项目(二)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的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杜绝以往验收工作中出现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为持续提升信息化项目的执行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能,经多方进行调研,拟自2023年开始,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组织进行我局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预计年度验收费用总计约3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信息化项目2023年第三方验收服务,验收费用据实结算。

30.00

2023年5月

4

2023年统推和特色应用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为确保我局税费征收管理以及综合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支撑相关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针对部分总局统推和特色应用等系统需采购相关运维技术服务。2023年统推和特色应用软件运维服务项目涵盖共计28个信息系统,分别为:核心征管系统,管理决策支持风险与信用系统,管理决策支持核算与分析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 (略) 电子税务局系统,天津税务固定资产盘点和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系统,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天津税务非税收入征收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系统,天津税务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系统,个税专门系统,天津税务个人所得税查询分析系统,天津税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系统,天津税务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天津税务内外网网站系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征收子系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税银子系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子系统,天津税务车船税代收代缴系统,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天津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系统,天津税务不动产交易征收系统,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电子公文系统,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运维服务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余各系统的运维服务时间均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048.00

2023年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3月9日

, (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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