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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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准东开发区于2021年3月公布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随着开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规划与布局的调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开发区的土地质量空间分布格局及地价水平变化很大,现有基准地价成果已不能反映开发区的实际地价水平,需开展准东开发区新一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并报自然资源厅。*2023年04月
2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开发区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开发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 (略) 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2023年04月
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展准东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和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等的主要依据。根据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通知,每5年为全面评价,上一轮全面评价年度为2018年,2023年需要开展全面评价工作。*2023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准东开发区于2021年3月公布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随着开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规划与布局的调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开发区的土地质量空间分布格局及地价水平变化很大,现有基准地价成果已不能反映开发区的实际地价水平,需开展准东开发区新一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并报自然资源厅。*2023年04月
2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开发区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开发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 (略) 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2023年04月
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展准东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和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退出等的主要依据。根据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通知,每5年为全面评价,上一轮全面评价年度为2018年,2023年需要开展全面评价工作。*2023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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