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标段一
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标段一
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囊谦县财政局以囊财建字〔2022〕65号、囊财建字〔2022〕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囊谦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玉树州囊谦县
(2)招标内容:河滨生态缓冲带修复、支沟水土流失治理、河滨自然湿地保育、岸坡修复、湿地引水、居民点生态隔离区、围栏与环保宣传等工程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4(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4。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3月21日 00:00时至2023年03月25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玉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冶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 | 地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
邮编: | 邮编:*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冶先生 | 联系人:白昕玉 |
电话:0976-* | 电话:0971-* |
传真: | 传真: |
2023年03月20日
附件如下:
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香达镇扎曲河流域香曲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囊谦县财政局以囊财建字〔2022〕65号、囊财建字〔2022〕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囊谦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玉树州囊谦县
(2)招标内容:河滨生态缓冲带修复、支沟水土流失治理、河滨自然湿地保育、岸坡修复、湿地引水、居民点生态隔离区、围栏与环保宣传等工程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4(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4。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3月21日 00:00时至2023年03月25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玉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冶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 | 地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
邮编: | 邮编:*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冶先生 | 联系人:白昕玉 |
电话:0976-* | 电话:0971-* |
传真: | 传真: |
2023年03月20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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