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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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招标预告


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
1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项目我局计划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一、具体时间安排(一)检查期限:2023年5月至 2025年5月。(二)检查地点:空港、海港、临港区域内551家生产、仓储型企业。二、工作内容(一)323家重点企业(含40家危化相关企业)安全检查考核、复查及交叉互查服务内容。其中40家危化相关企业,年度考核2次、复查2次、专项检查5次,上述检查每次需要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临港区域重点工贸企业60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空港、海港区域重点企业共计223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结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巡察、检查、考核工作,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分出优、良、中、差等级;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228家非重点企业日常检查及复查服务。228家非重点企业年度检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完成临时性检查任务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30家重点危化企业开展不少于5轮次的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教育培训、本质安全、危险工艺、装卸、储存场所、管廊管道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空、海港区域3家金属冶炼、10家涉粉尘、40家重点有限空间、8家涉氨、40家涉危险化学品使用、67家仓储等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开展1次专项检查,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 (略) 应急局和新区应急局的要求,配合应急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四)码头企业综合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10家码头企业开展不少于3轮次的综合检查指导服务,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配合临港综合管理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五)国家级专家指导服务。 (略) 、应急部等上级部门检查的要求,邀请国家级专家对我区重点企业提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更好地迎接国家级别督查、抽查等各类检查工作。(六)专家咨询服务对区域内重大和难点问题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参与重点行业调研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对入区企业进行安全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预计每年服务25家次。(七)常驻专家服务。在空港、临港及海港分别安排常驻专家,主要提供日常安全检查服务以及临时性专业安全技术支撑。办公地点分别在空港、临港及海港,由应急局提供办公场所,其他费用和办公设备由所在中介机构承担。(八)参与协助事故调查。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技术问题专篇、事故评估报告编写,及事故技术研讨会、事故一年后评估及其他事故调查相关事项。(九)对外区、外省优秀安全管理模式开展调研工作。对外区、外省对类似园区企业的优秀安全管理模式,撰写调研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十)开展教育指导和安全大讲堂等培训工作每年度在三区两港提供不少于26次的教育指导和8次的安全大讲堂等培训,组织区内优秀企业与其他企业分享先进经验,形成头雁效应,使全区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701.852023-04面向小微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局计划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一、具体时间安排(一)检查期限:2023年5月至 2025年5月。(二)检查地点:空港、海港、临港区域内551家生产、仓储型企业。二、工作内容(一)323家重点企业(含40家危化相关企业)安全检查考核、复查及交叉互查服务内容。其中40家危化相关企业,年度考核2次、复查2次、专项检查5次,上述检查每次需要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临港区域重点工贸企业60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空港、海港区域重点企业共计223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结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巡察、检查、考核工作,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分出优、良、中、差等级;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228家非重点企业日常检查及复查服务。228家非重点企业年度检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完成临时性检查任务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30家重点危化企业开展不少于5轮次的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教育培训、本质安全、危险工艺、装卸、储存场所、管廊管道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空、海港区域3家金属冶炼、10家涉粉尘、40家重点有限空间、8家涉氨、40家涉危险化学品使用、67家仓储等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开展1次专项检查,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 (略) 应急局和新区应急局的要求,配合应急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四)码头企业综合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10家码头企业开展不少于3轮次的综合检查指导服务,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配合临港综合管理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五)国家级专家指导服务。 (略) 、应急部等上级部门检查的要求,邀请国家级专家对我区重点企业提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更好地迎接国家级别督查、抽查等各类检查工作。(六)专家咨询服务对区域内重大和难点问题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参与重点行业调研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对入区企业进行安全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预计每年服务25家次。(七)常驻专家服务。在空港、临港及海港分别安排常驻专家,主要提供日常安全检查服务以及临时性专业安全技术支撑。办公地点分别在空港、临港及海港,由应急局提供办公场所,其他费用和办公设备由所在中介机构承担。(八)参与协助事故调查。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技术问题专篇、事故评估报告编写,及事故技术研讨会、事故一年后评估及其他事故调查相关事项。(九)对外区、外省优秀安全管理模式开展调研工作。对外区、外省对类似园区企业的优秀安全管理模式,撰写调研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十)开展教育指导和安全大讲堂等培训工作每年度在三区两港提供不少于26次的教育指导和8次的安全大讲堂等培训,组织区内优秀企业与其他企业分享先进经验,形成头雁效应,使全区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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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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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
1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项目我局计划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一、具体时间安排(一)检查期限:2023年5月至 2025年5月。(二)检查地点:空港、海港、临港区域内551家生产、仓储型企业。二、工作内容(一)323家重点企业(含40家危化相关企业)安全检查考核、复查及交叉互查服务内容。其中40家危化相关企业,年度考核2次、复查2次、专项检查5次,上述检查每次需要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临港区域重点工贸企业60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空港、海港区域重点企业共计223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结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巡察、检查、考核工作,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分出优、良、中、差等级;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228家非重点企业日常检查及复查服务。228家非重点企业年度检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完成临时性检查任务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30家重点危化企业开展不少于5轮次的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教育培训、本质安全、危险工艺、装卸、储存场所、管廊管道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空、海港区域3家金属冶炼、10家涉粉尘、40家重点有限空间、8家涉氨、40家涉危险化学品使用、67家仓储等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开展1次专项检查,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 (略) 应急局和新区应急局的要求,配合应急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四)码头企业综合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10家码头企业开展不少于3轮次的综合检查指导服务,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配合临港综合管理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五)国家级专家指导服务。 (略) 、应急部等上级部门检查的要求,邀请国家级专家对我区重点企业提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更好地迎接国家级别督查、抽查等各类检查工作。(六)专家咨询服务对区域内重大和难点问题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参与重点行业调研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对入区企业进行安全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预计每年服务25家次。(七)常驻专家服务。在空港、临港及海港分别安排常驻专家,主要提供日常安全检查服务以及临时性专业安全技术支撑。办公地点分别在空港、临港及海港,由应急局提供办公场所,其他费用和办公设备由所在中介机构承担。(八)参与协助事故调查。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技术问题专篇、事故评估报告编写,及事故技术研讨会、事故一年后评估及其他事故调查相关事项。(九)对外区、外省优秀安全管理模式开展调研工作。对外区、外省对类似园区企业的优秀安全管理模式,撰写调研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十)开展教育指导和安全大讲堂等培训工作每年度在三区两港提供不少于26次的教育指导和8次的安全大讲堂等培训,组织区内优秀企业与其他企业分享先进经验,形成头雁效应,使全区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701.852023-04面向小微企业。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我局计划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3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一、具体时间安排(一)检查期限:2023年5月至 2025年5月。(二)检查地点:空港、海港、临港区域内551家生产、仓储型企业。二、工作内容(一)323家重点企业(含40家危化相关企业)安全检查考核、复查及交叉互查服务内容。其中40家危化相关企业,年度考核2次、复查2次、专项检查5次,上述检查每次需要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临港区域重点工贸企业60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空港、海港区域重点企业共计223家,年度检查考核1次、复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结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巡察、检查、考核工作,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分出优、良、中、差等级;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228家非重点企业日常检查及复查服务。228家非重点企业年度检查1次,每次2名专家,包含工艺和电气专家各1名。1.深入查找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分析企业的危险性及存在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应急措施及相关防护措施;3.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现场硬件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完整的检查诊断报告并形成结论意见;4.完成临时性检查任务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30家重点危化企业开展不少于5轮次的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教育培训、本质安全、危险工艺、装卸、储存场所、管廊管道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空、海港区域3家金属冶炼、10家涉粉尘、40家重点有限空间、8家涉氨、40家涉危险化学品使用、67家仓储等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开展1次专项检查,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 (略) 应急局和新区应急局的要求,配合应急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四)码头企业综合检查指导服务。对临港区域10家码头企业开展不少于3轮次的综合检查指导服务,编制检查及复查报告。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配合临港综合管理局完成专项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五)国家级专家指导服务。 (略) 、应急部等上级部门检查的要求,邀请国家级专家对我区重点企业提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更好地迎接国家级别督查、抽查等各类检查工作。(六)专家咨询服务对区域内重大和难点问题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参与重点行业调研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对入区企业进行安全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预计每年服务25家次。(七)常驻专家服务。在空港、临港及海港分别安排常驻专家,主要提供日常安全检查服务以及临时性专业安全技术支撑。办公地点分别在空港、临港及海港,由应急局提供办公场所,其他费用和办公设备由所在中介机构承担。(八)参与协助事故调查。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技术问题专篇、事故评估报告编写,及事故技术研讨会、事故一年后评估及其他事故调查相关事项。(九)对外区、外省优秀安全管理模式开展调研工作。对外区、外省对类似园区企业的优秀安全管理模式,撰写调研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十)开展教育指导和安全大讲堂等培训工作每年度在三区两港提供不少于26次的教育指导和8次的安全大讲堂等培训,组织区内优秀企业与其他企业分享先进经验,形成头雁效应,使全区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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