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0424破1号资产公开议价及意向买受人征集公告
(2022)陕0424破1号资产公开议价及意向买受人征集公告
陕西浩泽 (略)
资产公开议价及意向买受人
征集公告
(2022)浩泽破管第2-32号
2022年3月31日 (略) 以(2022)陕04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浩泽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8日以(2022)陕0424破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确保本案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根据陕西浩泽 (略) (以下简称“浩泽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略) 资产实际情况, (略) 名下部分废旧资产进行公开议价并征集意向买受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陕西浩泽 (略) 厂区内的废旧纸箱、废旧铁皮、废旧塑料、废旧不锈钢、废旧泡沫、废旧托盘、废旧水机等废旧资产。
二、主体要求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公告期间
请于2023年4月4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价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议价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上述期限工作日内,报价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看样。
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 (略) 乾县浩泽路浩泽厂区办公楼二楼 陕西浩泽 (略) ;
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邮箱:*@*q.com。
现场负责人:乔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价方式
意向买受人提交书面《报价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摁手印。
五、议价保证金
(一)议价保证金的性质。议价保证金系报价人自愿参与本公告所列资产议价的保证,交纳议价保证金后成为适格意向买受人。
(二)议价保证金数额。本次采取定额保证金进行收取,意向买受人支付5000元议价保证金后才可提交报价函。
(三)议价保证金的交纳。意向买受人应于议价公告期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将议价保证金转入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称: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陕西浩泽 (略) 管理人;账号:*5503;开户行:中国 (略) 乾县支行)。意向买受人若确定为买受人,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意向买受人未确定为买受人,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回报价人。
六、标的物成交
报价期限届满,管理人将通知报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其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联系管理人完成成交资产交付,并在交割当日支付剩余成交款、签署《成交确认书》。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提交的报价相同,最高报价由报价相同的报价人进行再次报价后确定。
若最高报价人在七日内未完成交割或者放弃购买,管理人将按照报价由高到低再次确认买受人。
成交资产交接时,该成交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卸、搬运、运输时不得破坏本公告资产之外物品,如造成损失,需由买受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七、标的物瑕疵状况说明
(一)本公告所涉及标的物对应的外观、数量、型号、品牌、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前往实地看样,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二)报价人在报价前考虑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报价的决定。
(三)报价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在完全知悉了解并接受,买卖风险自负。因标的物瑕疵而可能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报价人应在报价过程中考虑相关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提出异议;以标的物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就标的物的报价一经作出,不可撤回或取消。若最高报价人放弃购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因本次交易成交款不含税费及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税费及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其他未明确的关联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管理人予以协助办理。
(三)报价人结合调查结果及管理人提供的议价项目信息综合判断,自行承担风险。
(四)议价期间所有意向买受人的报价信息将严格保密,管理人将在议价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在“HZHB破产清算”微信公众号汇总报价信息并公布买受人。
(五)本公告将同步公开于“HZHB破产清算”微信公众号、“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西浩泽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模板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陕西浩泽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23日
陕西浩泽 (略)
资产公开议价及意向买受人
征集公告
(2022)浩泽破管第2-32号
2022年3月31日 (略) 以(2022)陕042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浩泽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8日以(2022)陕0424破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确保本案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根据陕西浩泽 (略) (以下简称“浩泽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略) 资产实际情况, (略) 名下部分废旧资产进行公开议价并征集意向买受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陕西浩泽 (略) 厂区内的废旧纸箱、废旧铁皮、废旧塑料、废旧不锈钢、废旧泡沫、废旧托盘、废旧水机等废旧资产。
二、主体要求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公告期间
请于2023年4月4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价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议价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上述期限工作日内,报价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看样。
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 (略) 乾县浩泽路浩泽厂区办公楼二楼 陕西浩泽 (略) ;
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邮箱:*@*q.com。
现场负责人:乔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价方式
意向买受人提交书面《报价函》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摁手印。
五、议价保证金
(一)议价保证金的性质。议价保证金系报价人自愿参与本公告所列资产议价的保证,交纳议价保证金后成为适格意向买受人。
(二)议价保证金数额。本次采取定额保证金进行收取,意向买受人支付5000元议价保证金后才可提交报价函。
(三)议价保证金的交纳。意向买受人应于议价公告期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将议价保证金转入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称: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陕西浩泽 (略) 管理人;账号:*5503;开户行:中国 (略) 乾县支行)。意向买受人若确定为买受人,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意向买受人未确定为买受人,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回报价人。
六、标的物成交
报价期限届满,管理人将通知报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其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联系管理人完成成交资产交付,并在交割当日支付剩余成交款、签署《成交确认书》。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提交的报价相同,最高报价由报价相同的报价人进行再次报价后确定。
若最高报价人在七日内未完成交割或者放弃购买,管理人将按照报价由高到低再次确认买受人。
成交资产交接时,该成交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卸、搬运、运输时不得破坏本公告资产之外物品,如造成损失,需由买受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七、标的物瑕疵状况说明
(一)本公告所涉及标的物对应的外观、数量、型号、品牌、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前往实地看样,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二)报价人在报价前考虑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报价的决定。
(三)报价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在完全知悉了解并接受,买卖风险自负。因标的物瑕疵而可能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报价人应在报价过程中考虑相关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提出异议;以标的物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就标的物的报价一经作出,不可撤回或取消。若最高报价人放弃购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因本次交易成交款不含税费及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税费及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其他未明确的关联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管理人予以协助办理。
(三)报价人结合调查结果及管理人提供的议价项目信息综合判断,自行承担风险。
(四)议价期间所有意向买受人的报价信息将严格保密,管理人将在议价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在“HZHB破产清算”微信公众号汇总报价信息并公布买受人。
(五)本公告将同步公开于“HZHB破产清算”微信公众号、“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西浩泽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模板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陕西浩泽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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