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06破3号成都汇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预先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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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川0106破3号成都汇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预先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略)

关于预先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2年12月22日, (略) 金 (略) 作出(2022)川01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姜沛中对 (略) (以下简称“汇成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2月28日作出(2022)川0106破3号《决定书》, (略) 清算组, (略) 管理人,开展本案清算工作。

(略) 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开展意向投资人预先招募工作,由意向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等工作,提出意向投资方案, (略) 资产盘活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汇成公司概况

汇成公司于1996年9月1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宁,注册地址: (略) 花牌坊街148号成营饭店七楼710、711号。目前,汇成公司股东有两位,其中,成都 (略) (略) 95%股权, (略) (略) (略) 5%股权。

二、债务人核心财产

汇成公司与成都 (略) (以下简称“华达公司”)共同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成国用【1997】字第334号,面积:5019.32m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至2047年12月9日,容积率为4.4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成规建编号【1996】1005号)、《工程建设许可证》(成建管【97】第340号)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成建字【1997】369号)。

债务人核心资产为汇成大厦在建项目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位于金牛区解放北路二段200-258号,绳溪巷1-19号规划红线范围内。1997年, (略) 房管局核发A座14层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成房【1998】预售证字第628号,项目名称由“华彩大厦”改为“汇成大厦”。汇成大厦于1997年12月动工修建,1999年4月,因资金不足,项目停工。2003年续建复工,2004年6月再次停工至今。停工时,汇成大厦A座建设至12层,4层待建;B座建设至7层封顶,6、7层为违规修建;C座已完工并交付给公安金牛分局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 (略) 核心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特别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投资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四)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

(五)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标后, (略) 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7:00止。考虑到尽职调查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意向投资人可在前述期间内尽早报名,管理人在投资人正式遴选前将对报名信息保密。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2. 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 (略) 金牛区新村河街19号金牛区司法局荷花池司法所108号办公室。

(2)邮寄收件地址:与现场申报地址一致。

(3)联系人:黄律师

(4)联系手机:185 8397 5005

3.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4)最新的征信报告;

(5)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业绩(如有)。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密封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封面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yang.*@*entons.cn)。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间为确认报名成功之日起至6月15日,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时,应当一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三)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6月30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初步投资方案。

2.初步投资方案内容

(1)本项目主要围绕汇成大厦复工续建工作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共益债务投资续建或者垫资续建的方式进行投资。

若意向投资人采用共益债务投资续建的方式,投资方案应当明确投资金额、投放节点、投资收回、投资收益、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销售方案、管理方案)。

若意向投资人采用垫资续建的方式,投资方案应当明确垫资规模、支付节点、垫资利息及收回、施工方案及后续经营管理方案(如有)。

(2)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投资方案附件材料

(1)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书面 (略) (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时提供),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意向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4.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密封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封面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投资方案一式*份,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与最终复建投资人遴选的程序衔接

参与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就相关问题与方案提出人进行了解和磋商,但本次意向投资人预先招募程序中不会对意向投资人及其投资方案进行最终确定。管理人根据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以及投资方案的磋商情况,研究确定本项目复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复建投资方案、投资人遴选方案等),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复建投资人招募公告,届时意向投资人可根据招募公告所确定的投资人条件、投资模式要求,报名参加复建投资人的正式遴选。

五、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的主要目 (略) 场化的公开方式了解债务人核心资产盘活工作的可行性和路径,作为拟定本项目复建方案的重要参考。本次招募不设比选程序,不确定唯一的复建投资人。

3.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4.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5.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6.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27日


(略)

关于预先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2年12月22日, (略) 金 (略) 作出(2022)川01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姜沛中对 (略) (以下简称“汇成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2月28日作出(2022)川0106破3号《决定书》, (略) 清算组, (略) 管理人,开展本案清算工作。

(略) 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开展意向投资人预先招募工作,由意向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等工作,提出意向投资方案, (略) 资产盘活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汇成公司概况

汇成公司于1996年9月1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宁,注册地址: (略) 花牌坊街148号成营饭店七楼710、711号。目前,汇成公司股东有两位,其中,成都 (略) (略) 95%股权, (略) (略) (略) 5%股权。

二、债务人核心财产

汇成公司与成都 (略) (以下简称“华达公司”)共同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成国用【1997】字第334号,面积:5019.32m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至2047年12月9日,容积率为4.4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成规建编号【1996】1005号)、《工程建设许可证》(成建管【97】第340号)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成建字【1997】369号)。

债务人核心资产为汇成大厦在建项目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位于金牛区解放北路二段200-258号,绳溪巷1-19号规划红线范围内。1997年, (略) 房管局核发A座14层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成房【1998】预售证字第628号,项目名称由“华彩大厦”改为“汇成大厦”。汇成大厦于1997年12月动工修建,1999年4月,因资金不足,项目停工。2003年续建复工,2004年6月再次停工至今。停工时,汇成大厦A座建设至12层,4层待建;B座建设至7层封顶,6、7层为违规修建;C座已完工并交付给公安金牛分局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 (略) 核心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特别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投资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四)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

(五)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标后, (略) 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7:00止。考虑到尽职调查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意向投资人可在前述期间内尽早报名,管理人在投资人正式遴选前将对报名信息保密。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2. 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 (略) 金牛区新村河街19号金牛区司法局荷花池司法所108号办公室。

(2)邮寄收件地址:与现场申报地址一致。

(3)联系人:黄律师

(4)联系手机:185 8397 5005

3.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4)最新的征信报告;

(5)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业绩(如有)。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密封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封面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yang.*@*entons.cn)。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间为确认报名成功之日起至6月15日,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时,应当一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三)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6月30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初步投资方案。

2.初步投资方案内容

(1)本项目主要围绕汇成大厦复工续建工作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共益债务投资续建或者垫资续建的方式进行投资。

若意向投资人采用共益债务投资续建的方式,投资方案应当明确投资金额、投放节点、投资收回、投资收益、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销售方案、管理方案)。

若意向投资人采用垫资续建的方式,投资方案应当明确垫资规模、支付节点、垫资利息及收回、施工方案及后续经营管理方案(如有)。

(2)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投资方案附件材料

(1)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书面 (略) (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时提供),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意向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4.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密封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封面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投资方案一式*份,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与最终复建投资人遴选的程序衔接

参与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就相关问题与方案提出人进行了解和磋商,但本次意向投资人预先招募程序中不会对意向投资人及其投资方案进行最终确定。管理人根据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以及投资方案的磋商情况,研究确定本项目复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复建投资方案、投资人遴选方案等),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复建投资人招募公告,届时意向投资人可根据招募公告所确定的投资人条件、投资模式要求,报名参加复建投资人的正式遴选。

五、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的主要目 (略) 场化的公开方式了解债务人核心资产盘活工作的可行性和路径,作为拟定本项目复建方案的重要参考。本次招募不设比选程序,不确定唯一的复建投资人。

3.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4.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5.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6.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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