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 采购内容: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暂未供应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事项,需开展面积约6000 亩。 主要功能或目标: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并备案。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是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普查、详查和监测,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区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区域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具体包括:1.编制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方案;2.现场样品采集和样品检测(实施面积约6000 亩,具体实施范围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位置示意图为准);3.编制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报告;4.土壤污染风险评估;5.成果资料至少需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 5 套、电子版 1 套。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对象须按《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土壤〔2021〕53号)要求开展工作。自明确指定需开展调查评估地块之日起60日内提交指定地块正式成果报告,分批指定的,期限分别计算。采购对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采购对象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 80.* | 2023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03月2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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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 采购内容: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暂未供应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事项,需开展面积约6000 亩。 主要功能或目标: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并备案。土壤污染风险调查评估是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普查、详查和监测,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区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区域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具体包括:1.编制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方案;2.现场样品采集和样品检测(实施面积约6000 亩,具体实施范围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位置示意图为准);3.编制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报告;4.土壤污染风险评估;5.成果资料至少需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 5 套、电子版 1 套。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对象须按《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土壤〔2021〕53号)要求开展工作。自明确指定需开展调查评估地块之日起60日内提交指定地块正式成果报告,分批指定的,期限分别计算。采购对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采购对象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 80.* | 2023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府新区成都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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