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5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2023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C0905海洋服务-预算金额1372.39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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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5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2023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C0905海洋服务-预算金额1372.390000万元(人民币)

2023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5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72.*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0905海洋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管辖海域472个海洋环境质量点位夏季航次监测任务,具体包括国家网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两部分内容,其中国家网监测点位418个、三基调查点位222个(三基调查与国家网同步调查监测点位168个)。考虑到监测区域分布及监测点位密度,将472个监测点位分成10包,分别为包1:江苏北部近岸夏季航次57个点位;包2:江苏南部近岸夏季航次57个点位;包3:浙江中部近岸夏季航次53个点位;包4:浙江南部近岸夏季航次46个点位;包5:广东东部近岸夏季航次32个点位;包6:广东中部近岸夏季航次58个点位;包7:广东西部近岸夏季航次57个点位;包8:北黄海近海夏季航次24个点位;包9:东海区近海夏季航次65个点位;包10:南海区近海夏季航次23个点位。其中,472个点位开展海水水质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基础指标10项:风速、风向、海况、天气现象、水深、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叶绿素a,化学指标19项: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悬浮物质、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全项目点位开展《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放射性核素、病原体除外的全项目指标监测;部分三基点位需开展海水新污染物、放射性、微塑料的采样工作。98个点位开展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监测指标包括粒度、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铜、锌、铬、汞、镉、铅、砷;部分三基点位需开展海水新污染物、放射性、微塑料的采样工作。监测任务按照《2023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实施计划》和《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的要求实施,监测设备、现场采样、贮存运输、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报送、检验检测资质等需满足方案及标准规范文件要求。根据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并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现场采样、数据和资料的报送。
预计采购时间:2023-05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浙江,广东,南海区
2023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5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管辖海域夏季航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72.*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0905海洋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管辖海域472个海洋环境质量点位夏季航次监测任务,具体包括国家网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两部分内容,其中国家网监测点位418个、三基调查点位222个(三基调查与国家网同步调查监测点位168个)。考虑到监测区域分布及监测点位密度,将472个监测点位分成10包,分别为包1:江苏北部近岸夏季航次57个点位;包2:江苏南部近岸夏季航次57个点位;包3:浙江中部近岸夏季航次53个点位;包4:浙江南部近岸夏季航次46个点位;包5:广东东部近岸夏季航次32个点位;包6:广东中部近岸夏季航次58个点位;包7:广东西部近岸夏季航次57个点位;包8:北黄海近海夏季航次24个点位;包9:东海区近海夏季航次65个点位;包10:南海区近海夏季航次23个点位。其中,472个点位开展海水水质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基础指标10项:风速、风向、海况、天气现象、水深、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叶绿素a,化学指标19项: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悬浮物质、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全项目点位开展《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放射性核素、病原体除外的全项目指标监测;部分三基点位需开展海水新污染物、放射性、微塑料的采样工作。98个点位开展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监测指标包括粒度、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铜、锌、铬、汞、镉、铅、砷;部分三基点位需开展海水新污染物、放射性、微塑料的采样工作。监测任务按照《2023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实施计划》和《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的要求实施,监测设备、现场采样、贮存运输、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报送、检验检测资质等需满足方案及标准规范文件要求。根据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并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现场采样、数据和资料的报送。
预计采购时间:2023-05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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