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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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招标预告



玉林市福绵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3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 (略) 福绵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8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福绵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3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 (略) 福绵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内容主要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指在库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卫生健康局和公安部门已录入信息系统的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服务对象)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恢复其职业能力等为目标,向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有条件的建立(或联合建立)农疗站或工疗站。本项目以项目资金使用完为原则,尽可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对象人数。 二、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项目实施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明确的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福绵区 。 三、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质量要求 每年服务对象人数不少于250人(含)。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对象少于250人,视为无效投标。以个案服务、小组服务、教育讲座、社区活动等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 每年服务量化指标项为:1、基础服务;建档服务不少于250 份,个体入户探访不少于3次;2、个体发展服务(个案工作为精神障碍人士提供1对1服务60个;个人成长支持性小组4次,每次为12人以上服务;康乐活动为精神障碍人士服务4次,每次不少于20人;融入社会活动6次);3、家庭服务(个案工作为精神障碍人士及家属服务提供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服务30个;家庭支持性小组为精神障碍人士及家属服务4次,每次为12人以上服务;家庭综合性小组为精神障碍人士及家属服务4次,每次为12人以上服务;精神文化活动4次,每次不少于20人);4、公众服务(预防性知识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2场,每场不少于30人;社区倡导及教育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1场,每场不少于30人)。要建立和保存所有服务对象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数据报告材料,至少保存20年以上,并将所有服务对象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数据报告材料无条件 (略) 福绵区民政局。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制定实施项目的详细方案,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方案应围绕服务对象者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促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等制定。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区域的县域名称、服务区域范围和服务对象人数。 服务区域范围为福绵区所有服务对象的,服务区域名 (略) 福绵区。 服务区域范围为福绵区的部分服务对象的,服务区域范围应标明福绵区名称,并应列出具体的镇名称及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名称。 2、与项目实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拟招募志愿者数量(实际投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志愿者数量不得少于方案人数)。 3、室内固定服务场所状况。室内固定服务场所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自有或需要租赁的应说明清楚。 4、服务设施设备情况,自有或需要购买的,应说明清楚。 5、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 6、是否建立(或联合建立)农疗站或工疗站。 7、供应商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二)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完合同的,须找到能承接项目服务的第三方并完成交接手续,且 (略) 福绵区民政局批准。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将1个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的服务对象全部纳入服务范围。 2、合同签订后,在服务周期内项目方案服务区域内新增加的服务对象,供应商也必须按照项目方案和采购服务要求为其提供服务。 3、供应商应积极按照项目方案开展服务活动,加强与外地相关服务机构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完善项目方案,改进服务内容及方式方法。 4、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及服务活动档案。 5、供应商应引导服务对象适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或者引导服务对象的监护人、家属将其送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并在其健康档案及服务活动中做好记录。 6、供应商应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加强政策法规、精神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宣传。 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掌握国家、自治区、 (略) 、和福绵区的相关政策法规,帮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适时申请相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待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政策。 8、供应商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合理合法,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9、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人员、志愿者的管理,做好志愿者服务登记工作,落实好服务人员、志愿者的待遇,保障他们合法权益。 10、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指导。 11、供应商应主动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应在每半年向采购单位提交工作报告。 12、做好其他有关的服务工作。100.00002023年04月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22】81号)通知精神,保障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性。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福绵区民政局

2023年03月31日

























玉林市福绵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3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 (略) 福绵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8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福绵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023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 (略) 福绵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一、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内容主要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指在库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卫生健康局和公安部门已录入信息系统的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服务对象)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恢复其职业能力等为目标,向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有条件的建立(或联合建立)农疗站或工疗站。本项目以项目资金使用完为原则,尽可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对象人数。 二、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项目实施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明确的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福绵区 。 三、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质量要求 每年服务对象人数不少于250人(含)。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对象少于250人,视为无效投标。以个案服务、小组服务、教育讲座、社区活动等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 每年服务量化指标项为:1、基础服务;建档服务不少于250 份,个体入户探访不少于3次;2、个体发展服务(个案工作为精神障碍人士提供1对1服务60个;个人成长支持性小组4次,每次为12人以上服务;康乐活动为精神障碍人士服务4次,每次不少于20人;融入社会活动6次);3、家庭服务(个案工作为精神障碍人士及家属服务提供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服务30个;家庭支持性小组为精神障碍人士及家属服务4次,每次为12人以上服务;家庭综合性小组为精神障碍人士及家属服务4次,每次为12人以上服务;精神文化活动4次,每次不少于20人);4、公众服务(预防性知识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2场,每场不少于30人;社区倡导及教育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1场,每场不少于30人)。要建立和保存所有服务对象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数据报告材料,至少保存20年以上,并将所有服务对象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数据报告材料无条件 (略) 福绵区民政局。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制定实施项目的详细方案,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方案应围绕服务对象者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促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等制定。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区域的县域名称、服务区域范围和服务对象人数。 服务区域范围为福绵区所有服务对象的,服务区域名 (略) 福绵区。 服务区域范围为福绵区的部分服务对象的,服务区域范围应标明福绵区名称,并应列出具体的镇名称及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名称。 2、与项目实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拟招募志愿者数量(实际投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志愿者数量不得少于方案人数)。 3、室内固定服务场所状况。室内固定服务场所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自有或需要租赁的应说明清楚。 4、服务设施设备情况,自有或需要购买的,应说明清楚。 5、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 6、是否建立(或联合建立)农疗站或工疗站。 7、供应商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二)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完合同的,须找到能承接项目服务的第三方并完成交接手续,且 (略) 福绵区民政局批准。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将1个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的服务对象全部纳入服务范围。 2、合同签订后,在服务周期内项目方案服务区域内新增加的服务对象,供应商也必须按照项目方案和采购服务要求为其提供服务。 3、供应商应积极按照项目方案开展服务活动,加强与外地相关服务机构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完善项目方案,改进服务内容及方式方法。 4、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及服务活动档案。 5、供应商应引导服务对象适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或者引导服务对象的监护人、家属将其送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并在其健康档案及服务活动中做好记录。 6、供应商应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加强政策法规、精神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宣传。 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掌握国家、自治区、 (略) 、和福绵区的相关政策法规,帮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适时申请相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待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政策。 8、供应商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合理合法,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9、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人员、志愿者的管理,做好志愿者服务登记工作,落实好服务人员、志愿者的待遇,保障他们合法权益。 10、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指导。 11、供应商应主动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应在每半年向采购单位提交工作报告。 12、做好其他有关的服务工作。100.00002023年04月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22】81号)通知精神,保障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性。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福绵区民政局

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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