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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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招标预告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7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象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象州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根据国家下发的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通过调查全面掌握象州县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调查底图制作。 以 202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将自然资源部(以下简称“部”)下发的 2022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与日常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叠加,结合象州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和自有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内业分析,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制作2022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 (二)外业调查举证。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 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 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日常变更核定图斑结果经 2022 年度遥感监测一致性核实确认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 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再次实地举证;日常变更核定图斑 结果与 2022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不一致的,需再次实地举证。 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三)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在 2021 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 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 2022 年度涉及地类、 属性、单独图层等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逐级更新象州县国土调查数据库。 (四)成果核查。 开展县级自查, (略) 、自治区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及举证信息,全面核实变化图斑地类及属性变更的正确性,根据各级核查结果及时修正调查结果。 (五)成果汇总分析。 开展县级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成果要求 (一)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互联网+”举证成果(DB格式)。 (二)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三)各类图斑信息核实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2)举证信息表(MDB格式)。 (四)各类统计汇总表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试用)》和《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要求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五)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等相关内容。 (2)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专题报告(存在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情况的提供)。 五、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六、项目完成时间: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最新的时间要求完成。161.75202023年05月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04日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7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象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象州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根据国家下发的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通过调查全面掌握象州县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调查底图制作。 以 202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将自然资源部(以下简称“部”)下发的 2022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与日常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叠加,结合象州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和自有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内业分析,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制作2022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 (二)外业调查举证。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 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 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日常变更核定图斑结果经 2022 年度遥感监测一致性核实确认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 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再次实地举证;日常变更核定图斑 结果与 2022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不一致的,需再次实地举证。 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三)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在 2021 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 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 2022 年度涉及地类、 属性、单独图层等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逐级更新象州县国土调查数据库。 (四)成果核查。 开展县级自查, (略) 、自治区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及举证信息,全面核实变化图斑地类及属性变更的正确性,根据各级核查结果及时修正调查结果。 (五)成果汇总分析。 开展县级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成果要求 (一)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互联网+”举证成果(DB格式)。 (二)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三)各类图斑信息核实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2)举证信息表(MDB格式)。 (四)各类统计汇总表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试用)》和《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要求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五)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等相关内容。 (2)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专题报告(存在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情况的提供)。 五、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六、项目完成时间: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最新的时间要求完成。161.75202023年05月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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