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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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 (略) 晋宁区生态环境 (略) 编号:(自动生成)

项目名称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概况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395亩林地清理、整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395亩滇黄精种植、管护、采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

(标段)

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方式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备注

1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395亩林地清理、整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395亩滇黄精种植、管护、采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26.25845 (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

公开招标

2023年04月

拟交易场所: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规模:395亩林地清理、整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395亩滇黄精种植、管护、采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格要求: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其他:

5.1.投标人须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凭证;

5.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5.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略) 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4.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5.5.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 (略) 晋宁区生态环境 (略) 编号:(自动生成)

项目名称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概况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395亩林地清理、整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395亩滇黄精种植、管护、采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

(标段)

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方式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备注

1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395亩林地清理、整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395亩滇黄精种植、管护、采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26.25845 (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

公开招标

2023年04月

拟交易场所: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规模:395亩林地清理、整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395亩滇黄精种植、管护、采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格要求: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其他:

5.1.投标人须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凭证;

5.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5.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略) 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4.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5.5.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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