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闽0481破5号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2)闽0481破5号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略) (略) 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2年6月24日, (略) (略) 根据王永红的申请,作出(2022)闽04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下称: (略) 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2022)闽04破申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 (略) (略) 审理。2022年8月5日, (略) (略) 作出(2022)闽0481破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 (略) 三明分 (略) 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3年4月3日, (略) (略) 作出(2022)闽0481破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略) 自2023年4月3日起进行重整。
为依法盘活债务人名下资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遵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1995年12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荣森,股东为: (略) ,公司经营地: (略) 南溪路88号,经营范围: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制造、销售;中药材销售。
二、 (略) 主要资产与负债
(一)主要资产
截至2023年2月,债务人主要资产状况如下:
1、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有形资产,建筑面积共计约15000平方米,土地面积约50亩,评估价值2200万元;
2、机器设备及办公等零星设备等百余项,评估价值100万元;
3、药品生产许可资质、药品生产批文共35项及商标共14项等无形资产,评估价值300万元。
(二)主要负债
截至2022年12月24日, (略) 裁定无异议债权金额*.84元,确认无异议职工债权*.56元。
最终债权金额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持续经营、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须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信贷失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及第3项资格条件,且至少有一方符合上述第2项资格条件。
5、重整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
6、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投资人系医药制造等相关医药行业者优先。
(二)尽调及保证金
1、尽调及保证金
重整意向投资 (略) 财务状况、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详细资料进一步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
②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
开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 (略) 东风支行
账号:*0545
备注: (略) 重整尽调保证金
(2)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签订保密协议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违法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确定参与重整投资的,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等额转为其投资保证金。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在尽调中途自愿放弃招募资格的,在管理人收到重整意向投资人放弃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尽调保证金。
(4)尽调说明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尽调保证金并提供书面保密承诺函后,可向管理人要求 (略) 的相关资料,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调工作,尽调最长时间不超过15日,但是管理人书面同意延长的除外。
②管理人在尽调阶段向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重整投资保证金
重整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完成后,或无需尽调 (略) 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①重整投资保证金300万元。
开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 (略) 东风支行
账号:*0545
备注: (略) 重整投资保证金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金额的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临时账户。
③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确定参与重整投资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同时,重整意向投资人需补足投资保证金至300万元。
③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重整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格。
(2)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①管理人将对参与招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予以遴选,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 (略) (略) 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由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②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重整投资人单方面退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将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的,经管理人合理催告后仍不整改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由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交纳重整保证金后未通过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后,虽通过遴选被确认为重整方的,若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通过,经修订、完善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后,第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管理人将在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四)重整投资文件
1、报名资料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报名资料,并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若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签名并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资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除前述情况介绍外,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承诺彼此承担连带责任);
③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对于以上事项应分别说明);
④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本次投资总额不低于2600万元(含本数),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⑤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模拟清算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重整形式(如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方案中应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其中债务清偿方案应包括偿债资金来源、清偿数额、清偿期限或担保条件、偿债资金筹集及支付预案资金实力说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或融资能力说明),并承诺偿债资金的合法来源及按时支付;
B、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恢复生产计划安排、申领新药品生产许可证方案、生产方案、后续工程建设方案、经营战略等与经营有关的方案;
C、其他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应具备的条件或内容。
⑥其他资料,包括:a、自然人委托他人或者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b、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按照其章程规定的决定机构同意对重整主体投资的内部决议文件;c、载明重整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d、意向投资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关于重整投资方案的特别说明:
①重整投资方案应当 (略) 成功完成重整为原则,并充分考虑到对各表决组权益的保护。
②管理人有权对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不符合法律或本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意见后三日内进行补正或调整。重整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调整的,或再次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仍不符合法律或本公告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投资方案》。
③重整投资方案仅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 (略) 破产重整的初步方案,作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基础。管理人将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最终协商确定,并由编制重整计划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
2、报名资料的修改与撤回
①在报名资料提交截止前,重整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名资料,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重整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对报名资料的修改内容作为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报名资料应按本招募公告的要求进行编制。
3、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①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重整意向投资人公章。
②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五份。
(五)招募主要流程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7:00点前
2、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提交方式:通过EMS专递或现场提交(如需现场提交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
收件人:小雷*
收件/办公地址: (略) (略) 燕东街道建发燕郡8幢一单元401室
3、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综合考虑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资信状况等因素选定重整投资人。
四、其他招募须知
(一)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及评审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招募公告,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本招募公告规定的相关程序和实体责任要求,并受其约束。
(三)本招募公告规定的相应程序和资格条件,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可以结合项目情况据实调整招募方案并另行组织实施;
1、在报名阶段无适格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
2、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后无适格重整意向投资人;
3、其他实质影响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和方案的情形。
(四)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和内容不等同于且不当然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按其自行对项目现状和法律状态进行投资。涉及的一切项目现状和法律状态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由重整意向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对本次重整招募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管理人向重整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不能被视为任何保证或承诺。管理人及委托的审计、税审、评估、造价等中介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均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重整意向投资人及其委托的尽调机构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管理人提供的债务人信息、数据、文件资料等,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尽调保证金及/或投资保证金。
(八)通知送达
管理人将按照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书,除非重整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地址,否则,有关书面函件寄送至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视为送达。如果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重整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如对招募公告内容需进一步了解的,可致电咨询*(王)。
(十)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4月6日
(略) (略) 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2年6月24日, (略) (略) 根据王永红的申请,作出(2022)闽04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下称: (略) 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2022)闽04破申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 (略) (略) 审理。2022年8月5日, (略) (略) 作出(2022)闽0481破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 (略) 三明分 (略) 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3年4月3日, (略) (略) 作出(2022)闽0481破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略) 自2023年4月3日起进行重整。
为依法盘活债务人名下资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遵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1995年12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荣森,股东为: (略) ,公司经营地: (略) 南溪路88号,经营范围: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制造、销售;中药材销售。
二、 (略) 主要资产与负债
(一)主要资产
截至2023年2月,债务人主要资产状况如下:
1、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有形资产,建筑面积共计约15000平方米,土地面积约50亩,评估价值2200万元;
2、机器设备及办公等零星设备等百余项,评估价值100万元;
3、药品生产许可资质、药品生产批文共35项及商标共14项等无形资产,评估价值300万元。
(二)主要负债
截至2022年12月24日, (略) 裁定无异议债权金额*.84元,确认无异议职工债权*.56元。
最终债权金额以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持续经营、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须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信贷失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及第3项资格条件,且至少有一方符合上述第2项资格条件。
5、重整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
6、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投资人系医药制造等相关医药行业者优先。
(二)尽调及保证金
1、尽调及保证金
重整意向投资 (略) 财务状况、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详细资料进一步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
②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
开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 (略) 东风支行
账号:*0545
备注: (略) 重整尽调保证金
(2)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签订保密协议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违法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确定参与重整投资的,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等额转为其投资保证金。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在尽调中途自愿放弃招募资格的,在管理人收到重整意向投资人放弃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尽调保证金。
(4)尽调说明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尽调保证金并提供书面保密承诺函后,可向管理人要求 (略) 的相关资料,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调工作,尽调最长时间不超过15日,但是管理人书面同意延长的除外。
②管理人在尽调阶段向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三)重整投资保证金
重整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完成后,或无需尽调 (略) 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①重整投资保证金300万元。
开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 (略) 东风支行
账号:*0545
备注: (略) 重整投资保证金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金额的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临时账户。
③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确定参与重整投资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同时,重整意向投资人需补足投资保证金至300万元。
③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重整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格。
(2)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①管理人将对参与招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予以遴选,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 (略) (略) 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由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②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重整投资人单方面退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将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的,经管理人合理催告后仍不整改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由管理人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①重整意向投资人交纳重整保证金后未通过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后,虽通过遴选被确认为重整方的,若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通过,经修订、完善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后,第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管理人将在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四)重整投资文件
1、报名资料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报名资料,并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若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签名并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资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除前述情况介绍外,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承诺彼此承担连带责任);
③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对于以上事项应分别说明);
④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本次投资总额不低于2600万元(含本数),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⑤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模拟清算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重整形式(如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方案中应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其中债务清偿方案应包括偿债资金来源、清偿数额、清偿期限或担保条件、偿债资金筹集及支付预案资金实力说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或融资能力说明),并承诺偿债资金的合法来源及按时支付;
B、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恢复生产计划安排、申领新药品生产许可证方案、生产方案、后续工程建设方案、经营战略等与经营有关的方案;
C、其他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应具备的条件或内容。
⑥其他资料,包括:a、自然人委托他人或者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b、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按照其章程规定的决定机构同意对重整主体投资的内部决议文件;c、载明重整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d、意向投资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关于重整投资方案的特别说明:
①重整投资方案应当 (略) 成功完成重整为原则,并充分考虑到对各表决组权益的保护。
②管理人有权对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不符合法律或本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意见后三日内进行补正或调整。重整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调整的,或再次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仍不符合法律或本公告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投资方案》。
③重整投资方案仅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 (略) 破产重整的初步方案,作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基础。管理人将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最终协商确定,并由编制重整计划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
2、报名资料的修改与撤回
①在报名资料提交截止前,重整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名资料,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重整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②重整意向投资人对报名资料的修改内容作为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报名资料应按本招募公告的要求进行编制。
3、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①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重整意向投资人公章。
②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五份。
(五)招募主要流程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7:00点前
2、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提交方式:通过EMS专递或现场提交(如需现场提交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
收件人:小雷*
收件/办公地址: (略) (略) 燕东街道建发燕郡8幢一单元401室
3、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综合考虑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资信状况等因素选定重整投资人。
四、其他招募须知
(一)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及评审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招募公告,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本招募公告规定的相关程序和实体责任要求,并受其约束。
(三)本招募公告规定的相应程序和资格条件,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可以结合项目情况据实调整招募方案并另行组织实施;
1、在报名阶段无适格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
2、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后无适格重整意向投资人;
3、其他实质影响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和方案的情形。
(四)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和内容不等同于且不当然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按其自行对项目现状和法律状态进行投资。涉及的一切项目现状和法律状态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由重整意向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对本次重整招募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管理人向重整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不能被视为任何保证或承诺。管理人及委托的审计、税审、评估、造价等中介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均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重整意向投资人及其委托的尽调机构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管理人提供的债务人信息、数据、文件资料等,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尽调保证金及/或投资保证金。
(八)通知送达
管理人将按照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书,除非重整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地址,否则,有关书面函件寄送至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视为送达。如果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重整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如对招募公告内容需进一步了解的,可致电咨询*(王)。
(十)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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