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23034023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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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23034023预告

中国太原 (略)

关于山西晋煤集团 (略)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晋煤集团 (略)

2.委托产品

昌都煤业混煤5#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

类别

供货煤矿

提货地

运输

方式

价格

类型

挂单数量(吨)

竞价基价(元/吨)

A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昌都矿

昌都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2000

430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竞拍用户应严格遵守近期防疫相关政策。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号

煤种

品种

水分

(Mt)

(%)

硫分

(St,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粒度

(mm)

A标段

无烟煤

混煤5#

8.8

2.96

7.06

47.1

≤100

备注: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质及场存实物;“-”表示无此项指标。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在中国太原 (略) 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参与企业, (略) 交纳环保保证金10万元。

2.报名时间:2023-04-15 15:3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0351-*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 (略) 中国太原 (略) 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 (略) 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04-15 15: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 (略) 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竞价成交当日,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1)交货地点:昌都煤业;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

(3)提货期限:2023年4月16日-2023年4月22日,拉运顺序为竞价标段成交价格由高到低;

(4)生产煤量满足时,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提煤余量不足30吨时,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支付

(1)价格类型:现汇,含税坑口价;

(2)交易商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1-2个工作日内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 (略) 指定收款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昌都煤业过磅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以交易商品实测质量指标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 (略) 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 (略) 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竞价销售的所有煤种不得用作电煤用途,竞价成功后作为电煤用途使用或销售的,客户需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请知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传杰 电话:*

联系人:智 瑞电话:*

中国太原 (略)

2023年4月15日


,山西

中国太原 (略)

关于山西晋煤集团 (略)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晋煤集团 (略)

2.委托产品

昌都煤业混煤5#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

类别

供货煤矿

提货地

运输

方式

价格

类型

挂单数量(吨)

竞价基价(元/吨)

A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昌都矿

昌都煤业

公路运输

含税坑口价

2000

430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竞拍用户应严格遵守近期防疫相关政策。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号

煤种

品种

水分

(Mt)

(%)

硫分

(St,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粒度

(mm)

A标段

无烟煤

混煤5#

8.8

2.96

7.06

47.1

≤100

备注: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质及场存实物;“-”表示无此项指标。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条件:在中国太原 (略) 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参与企业, (略) 交纳环保保证金10万元。

2.报名时间:2023-04-15 15:3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0351-*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 (略) 中国太原 (略) 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 (略) 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04-15 15: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 (略) 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竞价成交当日,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1)交货地点:昌都煤业;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

(3)提货期限:2023年4月16日-2023年4月22日,拉运顺序为竞价标段成交价格由高到低;

(4)生产煤量满足时,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提煤余量不足30吨时,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支付

(1)价格类型:现汇,含税坑口价;

(2)交易商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1-2个工作日内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 (略) 指定收款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昌都煤业过磅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以交易商品实测质量指标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 (略) 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 (略) 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竞价销售的所有煤种不得用作电煤用途,竞价成功后作为电煤用途使用或销售的,客户需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请知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传杰 电话:*

联系人:智 瑞电话:*

中国太原 (略)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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