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条例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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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条例编制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需求调查概况备注
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条例编制200.00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 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略) 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22〕6 号)文件精神,加快把长寿区建设成为“山水、人文、城市”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区需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后续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2022 年 12 月,我局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请示》(长寿规资文〔2022〕264 号),并于当月由区政府批示同意。根据工作程序,我局需即刻开展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后续技术服务采购工作。长寿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梳理长寿文化过程和资源家底,初步确定历史城区范围,形成长寿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和附件等内容。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区县应当有两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或者传统风貌区,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同时,还需另挖掘一处有条件申报为历史文化街区或者传统风貌区的区域,作为支撑依据(目前我 (略) 级历史文化街区,即三倒拐历史文化街区)。同时,依据《 (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成功后,还需按阶段完成后续历史文化名城及新增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风貌区 )的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需求调查概况备注
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保护条例编制200.00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 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略) 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22〕6 号)文件精神,加快把长寿区建设成为“山水、人文、城市”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区需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后续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2022 年 12 月,我局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请示》(长寿规资文〔2022〕264 号),并于当月由区政府批示同意。根据工作程序,我局需即刻开展长寿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及后续技术服务采购工作。长寿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梳理长寿文化过程和资源家底,初步确定历史城区范围,形成长寿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和附件等内容。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区县应当有两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或者传统风貌区,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同时,还需另挖掘一处有条件申报为历史文化街区或者传统风貌区的区域,作为支撑依据(目前我 (略) 级历史文化街区,即三倒拐历史文化街区)。同时,依据《 (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略) 级历史文化名城成功后,还需按阶段完成后续历史文化名城及新增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风貌区 )的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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