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采购计划公示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采购计划公示
经上级部门批准,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竞争性磋商的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门户网站运维服务进行采购,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采购计划公示如下:
一、采购主体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三、采购预算经费
(一)项目金额:¥7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运维专项资金”中的“门户网站运维费”中列支。
四、采购内容
(一)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做好20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工作。
1.对网站的信息定期维护,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报送的信息,由承接机构在中心网站上进行及时发布。承接机构为中心提供网站内容更新服务、维护信息,网站内容信息维护数量由中心及承接机构共同负责供稿,承接机构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稿件,且稿件不涉及版权纠纷,保证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质量与数量。
2.负责建立发稿前评估审稿机制,网站在发布消息和资讯前,均要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责任编辑初审→供稿部门复审→负责领导三审。审核后,采编团队对内容进行图文编辑,并进行校对审阅,审核无误后对外发布。
3.根据中心要求负责对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调整或新增及其他信息材料等的管理和运行与维护。
4.安全管理
保证信息发布安全,如网站出现任何技术安全问题,网站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中心,承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检查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网站正常运行。
(二)“手语小课堂”视频拍摄制作
1.拍摄期数:12期(每月一期)
2.视频时长:每期不超过5分钟
3.发布平台: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五、承接标准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网站新闻采写统筹者具有丰富从事新闻报道经历;
(三)有一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型企业网站运营管理经验的承接主体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按单位内控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七、合同签订
为了确保中心门户网站运行和维护服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昆财采〔2018〕1号)中“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因此计划对“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项目签订三年合同,即2023年至2026年,运维服务费用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的三年内,将不再就此项目重复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芳0871-*
地址: (略) 盘龙区环城东路与董家湾交叉路口西南150米(紫越铭宸5栋2楼)
九、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7日- 4月21日。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7日
经上级部门批准,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竞争性磋商的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门户网站运维服务进行采购,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采购计划公示如下:
一、采购主体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三、采购预算经费
(一)项目金额:¥7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运维专项资金”中的“门户网站运维费”中列支。
四、采购内容
(一)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做好20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工作。
1.对网站的信息定期维护,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报送的信息,由承接机构在中心网站上进行及时发布。承接机构为中心提供网站内容更新服务、维护信息,网站内容信息维护数量由中心及承接机构共同负责供稿,承接机构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稿件,且稿件不涉及版权纠纷,保证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质量与数量。
2.负责建立发稿前评估审稿机制,网站在发布消息和资讯前,均要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责任编辑初审→供稿部门复审→负责领导三审。审核后,采编团队对内容进行图文编辑,并进行校对审阅,审核无误后对外发布。
3.根据中心要求负责对网站版面设计、栏目、调整或新增及其他信息材料等的管理和运行与维护。
4.安全管理
保证信息发布安全,如网站出现任何技术安全问题,网站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中心,承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检查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网站正常运行。
(二)“手语小课堂”视频拍摄制作
1.拍摄期数:12期(每月一期)
2.视频时长:每期不超过5分钟
3.发布平台: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五、承接标准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网站新闻采写统筹者具有丰富从事新闻报道经历;
(三)有一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型企业网站运营管理经验的承接主体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按单位内控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七、合同签订
为了确保中心门户网站运行和维护服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昆财采〔2018〕1号)中“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因此计划对“中心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项目签订三年合同,即2023年至2026年,运维服务费用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的三年内,将不再就此项目重复采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芳0871-*
地址: (略) 盘龙区环城东路与董家湾交叉路口西南150米(紫越铭宸5栋2楼)
九、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7日- 4月21日。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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