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代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2】46号) 批准建设,项目 (略) 静海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 (略) 静海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西起团大公路子牙河西堤(津冀交界处)、东至新津涞公路,全长约3.1公里。设置大桥、中桥各1座,涵洞11道。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局部限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2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方对交通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方案组织审查;协助*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扬尘、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变更、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对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组织工程结算、配合*方完成决算、审计工作,组织竣(交)工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整改等工作,组织完成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等的全过程代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近十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5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4 月19日至2023 年4 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前往天津金政 (略) ( (略) 河西区东江道青林大厦3/4-1506)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5 月10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 分至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六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静海区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金政 (略) |
地 址: | (略) 静海区静文路5号 | 地 址: | (略) 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506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春梅 | 联 系 人: | 张齐、樊华春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农行天津金牛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18 |
2023年4月19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代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2】46号) 批准建设,项目 (略) 静海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 (略) 静海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西起团大公路子牙河西堤(津冀交界处)、东至新津涞公路,全长约3.1公里。设置大桥、中桥各1座,涵洞11道。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局部限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2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方对交通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方案组织审查;协助*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扬尘、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变更、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对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组织工程结算、配合*方完成决算、审计工作,组织竣(交)工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整改等工作,组织完成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等的全过程代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近十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5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4 月19日至2023 年4 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前往天津金政 (略) ( (略) 河西区东江道青林大厦3/4-1506)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5 月10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 分至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六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静海区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金政 (略) |
地 址: | (略) 静海区静文路5号 | 地 址: | (略) 河西区东江道南侧青林大厦3/4-1506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春梅 | 联 系 人: | 张齐、樊华春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农行天津金牛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18 |
2023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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