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立法律服务律所库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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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立法律服务律所库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日期:2023年4月20日

采购编号:0722-2023FE0325JT4

受邀供应商: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 (略) 建立法律服务律所库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指定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服务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中 (略) 建立法律服务律所库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提高法律事务的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切实为采购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电科资产拟选聘10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电科资产法律服务律所库,为电科资产本部、中国普天 (略) 及中国普天 (略) 提供法律事务服务。

法律服务律所库服务期:2年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电科”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为电科资产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拟聘请3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电科资产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常年法律顾问基础费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对合同审核、签订合同安全性以及日常事务合规性的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合同、协议等文件的起草审核修订、各部门重大事项法律咨询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等工作,主要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

(2)协助采购人对一般性合同、重大/疑难/标的额较大的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查或修改;

(3)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协助采购人拟定重要、常用合同范本并及时更新;及时通告与采购人业务相关的各类法规及政府规章,并且就新法规的落实向采购人提供建议;

(4)应采购人要求,对各部门日常事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根据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采购人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分析;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助采购人拟定并审核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协助采购人建立并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7)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重大事项的谈判、磋商及专题会议,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协助处理谈判所涉及的各项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

(8)对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对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供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委派专业律师参与现场谈判和见证、出具律师函、参与各种形式的诉前调解等;

(9)应采购人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10)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

(11)应采购人要求,签署、送达或者接受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12)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收购与兼并(包括企业产权结构调整或重组、转让、拍卖)等重大专项事务;

(13)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企业的破产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专项事务;

(14)采购人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的工作。

(二)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采购人将就不定时发生的具体项目需求邀请律所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根据项目金额采取招标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签署具体的专项服务协议。由于受报价、专业能力、合作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采购人并不保证法律服务内法律服务机构能否签署具体的服务合同及数量的多少,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仅对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业务合作机会与条件。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推荐原则

本次询比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排名前十名的律所将纳入法律服务律所库;

本次询比价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律所作为采购人首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日常合同协议等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与采购人签的服务合同中包含基础法律服务费和浮动法律服务费;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律所为采购人备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包含浮动法律服务费,根据服务时间按月据实统计,每半年结算一次。


五、合格供应商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5.2 供应商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略)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3供应商须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拟派的律师团队成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合伙人,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国有企业(或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5.4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5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和社会信用,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作为被告涉及重大诉讼(诉讼金额100万以上)、未被列入《中国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

5.6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

5.7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六、采购文件的取得:

6.1采购文件自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至2023年4月23日下午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概不退还。

6.2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及购买方式,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杨女士:010-*),步骤如下:

登录http://**,按照网站提示注册、登录、登记,支付、下载、开具发票,完成采购文件的报名、购买手续;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 (略) 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9号中国 (略) 1层会议室。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以邮寄方式递交时,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送达以响应文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开启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8.2开启地点: (略) 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9号中国 (略) 1层会议室。

8.3本项目为询比价采购,不设开标环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依据中国 (略) 加强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国电科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邀请,网址http://**。为便于后期项目执行,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尽快完成该平台的注册手续。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 (略)

地址:中国电科(北京)智能科 (略)

联系人:董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9号2层

联系人:杨怀

电话:010-*、*

电子邮箱:*@*26.com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中国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北京玉泉支行

帐号:*0828

(注: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和支付代理费的,汇款“附言”请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采购编号“23-0325”)


本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询比价,仅邮件收到采购邀请函的供应商有资格参与报价。



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 (略)

日期:2023年4月20日

采购编号:0722-2023FE0325JT4

受邀供应商: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 (略) 建立法律服务律所库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指定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服务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中 (略) 建立法律服务律所库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提高法律事务的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切实为采购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电科资产拟选聘10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电科资产法律服务律所库,为电科资产本部、中国普天 (略) 及中国普天 (略) 提供法律事务服务。

法律服务律所库服务期:2年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电科”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为电科资产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拟聘请3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电科资产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常年法律顾问基础费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对合同审核、签订合同安全性以及日常事务合规性的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合同、协议等文件的起草审核修订、各部门重大事项法律咨询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等工作,主要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

(2)协助采购人对一般性合同、重大/疑难/标的额较大的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查或修改;

(3)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协助采购人拟定重要、常用合同范本并及时更新;及时通告与采购人业务相关的各类法规及政府规章,并且就新法规的落实向采购人提供建议;

(4)应采购人要求,对各部门日常事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根据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采购人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分析;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助采购人拟定并审核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协助采购人建立并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7)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重大事项的谈判、磋商及专题会议,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协助处理谈判所涉及的各项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

(8)对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对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供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委派专业律师参与现场谈判和见证、出具律师函、参与各种形式的诉前调解等;

(9)应采购人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10)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

(11)应采购人要求,签署、送达或者接受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12)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收购与兼并(包括企业产权结构调整或重组、转让、拍卖)等重大专项事务;

(13)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企业的破产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专项事务;

(14)采购人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的工作。

(二)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采购人将就不定时发生的具体项目需求邀请律所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根据项目金额采取招标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签署具体的专项服务协议。由于受报价、专业能力、合作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采购人并不保证法律服务内法律服务机构能否签署具体的服务合同及数量的多少,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仅对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业务合作机会与条件。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推荐原则

本次询比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排名前十名的律所将纳入法律服务律所库;

本次询比价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律所作为采购人首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日常合同协议等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与采购人签的服务合同中包含基础法律服务费和浮动法律服务费;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律所为采购人备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包含浮动法律服务费,根据服务时间按月据实统计,每半年结算一次。


五、合格供应商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5.2 供应商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略)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3供应商须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拟派的律师团队成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合伙人,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国有企业(或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5.4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5 供应商须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和社会信用,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作为被告涉及重大诉讼(诉讼金额100万以上)、未被列入《中国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

5.6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

5.7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六、采购文件的取得:

6.1采购文件自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至2023年4月23日下午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概不退还。

6.2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及购买方式,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杨女士:010-*),步骤如下:

登录http://**,按照网站提示注册、登录、登记,支付、下载、开具发票,完成采购文件的报名、购买手续;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 (略) 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9号中国 (略) 1层会议室。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以邮寄方式递交时,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送达以响应文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开启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

8.2开启地点: (略) 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9号中国 (略) 1层会议室。

8.3本项目为询比价采购,不设开标环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依据中国 (略) 加强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国电科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邀请,网址http://**。为便于后期项目执行,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尽快完成该平台的注册手续。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 (略)

地址:中国电科(北京)智能科 (略)

联系人:董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9号2层

联系人:杨怀

电话:010-*、*

电子邮箱:*@*26.com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中国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北京玉泉支行

帐号:*0828

(注: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和支付代理费的,汇款“附言”请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采购编号“23-0325”)


本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询比价,仅邮件收到采购邀请函的供应商有资格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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