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2023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安徽省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2023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2023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休宁县野生鸟类资源本底调查及样点(线)监测与巡护采购项目 | 总体要求: 中标人需在充分查询资料后,按《*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LY/T 2359-201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710.4-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并参照国家林草局《全国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2022年1月试行)》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以“科学、合理、准确、全面”为原则,在野外实地调查与监测基础上,进行生物多样性评估,做到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具体,方案合理,实际操作可行。具体内容: (1)鸟类资源本底调查。(2)监测巡护路线设计(3)监测点位布设提交成果 (1)建立8-10条固定鸟类监测巡护样线,提交调查成果; (2)建立5个固定监测点位,提交调查成果; (3)完成县域内鸟类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报告(10本及电子版1套); (4)完成休宁县鸟类本地名录; (5)休宁县鸟类图志图册(100册,彩喷铜版纸印刷); (6)休宁县鸟类资源影像库(光盘2套); (7)监测巡护路线设计(10本); (8)监测点位布设(10本); (9)为皖南监测站培养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队*。成果共享 本项目所产生的论文发表、专利申请 、成果鉴定及报奖、专著等成果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共有。完成人名单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向其它第三方提供监测与评估成果。期限: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 | * | 2023年05月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3年04月21日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2023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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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休宁县野生鸟类资源本底调查及样点(线)监测与巡护采购项目 | 总体要求: 中标人需在充分查询资料后,按《*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LY/T 2359-201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710.4-201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并参照国家林草局《全国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2022年1月试行)》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技术指南》要求,以“科学、合理、准确、全面”为原则,在野外实地调查与监测基础上,进行生物多样性评估,做到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具体,方案合理,实际操作可行。具体内容: (1)鸟类资源本底调查。(2)监测巡护路线设计(3)监测点位布设提交成果 (1)建立8-10条固定鸟类监测巡护样线,提交调查成果; (2)建立5个固定监测点位,提交调查成果; (3)完成县域内鸟类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估报告(10本及电子版1套); (4)完成休宁县鸟类本地名录; (5)休宁县鸟类图志图册(100册,彩喷铜版纸印刷); (6)休宁县鸟类资源影像库(光盘2套); (7)监测巡护路线设计(10本); (8)监测点位布设(10本); (9)为皖南监测站培养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队*。成果共享 本项目所产生的论文发表、专利申请 、成果鉴定及报奖、专著等成果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共有。完成人名单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向其它第三方提供监测与评估成果。期限: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 | * | 2023年05月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2023年04月21日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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