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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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华池县民政局

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1.人员需求数51名。2.人员需求条件:2.1符合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工作条件。2.2政历清白,无违法记录。2.3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3.购买服务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派遣服务费(社保费按社保中心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必须包含以上每项费用明细,且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552.89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派遣人员管理4.1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解决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4.2供应商负责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劳动关系,并积极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4.3供应商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建立、健全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相应制度。三、需执行的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所制定的相关规范。四、服务期限、地点及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1年。2.开始服务时间: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确定。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规定。五、验收方案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26.0

2023-04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华池县民政局

**日

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华池县民政局

华池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1.人员需求数51名。2.人员需求条件:2.1符合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工作条件。2.2政历清白,无违法记录。2.3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3.购买服务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派遣服务费(社保费按社保中心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必须包含以上每项费用明细,且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552.89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派遣人员管理4.1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解决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4.2供应商负责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劳动关系,并积极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4.3供应商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建立、健全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相应制度。三、需执行的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所制定的相关规范。四、服务期限、地点及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1年。2.开始服务时间: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确定。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规定。五、验收方案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26.0

2023-04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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