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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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采购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次招标项目为委托具备规 (略) 承办2024~202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承办期限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经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审定, 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法定投保人,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具备规 (略) 。
20,164.*2023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采购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次招标项目为委托具备规 (略) 承办2024~2026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承办期限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经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审定, 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法定投保人,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具备规 (略) 。
20,164.*2023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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