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天门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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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天门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5-04 15:29|发布单位: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采购内容: (略) 2021年小板镇、蒋湖农场、彭市镇和横林镇、 (略) 镇、渔薪镇、干驿镇、汪场镇、岳口镇、九真镇和净潭乡、卢市镇和净潭乡、佛子山镇14个乡镇共11.87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耕地质量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比较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略) 级年度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和全域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需满足的要求:(一)调查采样点位布设。
根据项目区实际田块大小、土壤类型、利用方式、工程建设等因素,合理划分调查评价单元,每个调查评价单元内至少布设1个调查采样点位。项目区小于 1000亩时,每个项目区至少布设1个调查采样点位;项目区大于 1000亩时,每 1000 亩不少于1个调查采样点位。
(二)野外调查与土样检测。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对调查采样点位的立地条件、土壤属性、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情况等进行调查记载,同时采集耕层(0~20cm)土壤样品。土样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农业农村部创建的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检测,检测内容按照《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耕地评价函〔2019〕87号)要求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耕层土壤中、微量元素,以及土壤重金属等项目。检测方法按照有关国标、行标执行。根据野外调查与样品检测结果填写数据过录表。
(三)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调取上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确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前评价单元耕地质量等级。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采用《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与项目建设前耕地质量等级进行比较。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规定的方法,进行项目建设前后耕地粮食产能测算和比较。
(四)数据库建立。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句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更新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
(五)评价报告编制。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以及项目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耕层理化性状比较分析,编制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过程与方法、评价结果及分析、建设前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土壤培肥改良建议等内容,并附调查采样点位图、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等成果图件资料。。

42

2023-06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5-04 15:29|发布单位: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

采购内容: (略) 2021年小板镇、蒋湖农场、彭市镇和横林镇、 (略) 镇、渔薪镇、干驿镇、汪场镇、岳口镇、九真镇和净潭乡、卢市镇和净潭乡、佛子山镇14个乡镇共11.87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耕地质量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比较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略) 级年度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和全域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需满足的要求:(一)调查采样点位布设。
根据项目区实际田块大小、土壤类型、利用方式、工程建设等因素,合理划分调查评价单元,每个调查评价单元内至少布设1个调查采样点位。项目区小于 1000亩时,每个项目区至少布设1个调查采样点位;项目区大于 1000亩时,每 1000 亩不少于1个调查采样点位。
(二)野外调查与土样检测。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对调查采样点位的立地条件、土壤属性、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情况等进行调查记载,同时采集耕层(0~20cm)土壤样品。土样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农业农村部创建的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检测,检测内容按照《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耕地评价函〔2019〕87号)要求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耕层土壤中、微量元素,以及土壤重金属等项目。检测方法按照有关国标、行标执行。根据野外调查与样品检测结果填写数据过录表。
(三)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调取上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结果,确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前评价单元耕地质量等级。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采用《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与项目建设前耕地质量等级进行比较。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规定的方法,进行项目建设前后耕地粮食产能测算和比较。
(四)数据库建立。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句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更新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
(五)评价报告编制。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以及项目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耕层理化性状比较分析,编制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过程与方法、评价结果及分析、建设前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土壤培肥改良建议等内容,并附调查采样点位图、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等成果图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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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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