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36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招标内容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局机关及十二个税务分局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安保服务。包括门岗、监控、巡视、火情、涝情、车辆停放及管理、民情纠纷的处置、公共秩序的维护等;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室内外卫生保洁、环境消杀、绿植养护;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服务。包括会议室的开启、音响设备调试、茶水供应等按要求提供的服务; (四)局机关及十二个税务分局食堂后勤服务保障;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供配电设施、空调设备、泵房、机房、公共区域内的照明、报警设备等有关重要部位的巡查管理工作;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八)采购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 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岗位设置72个,中标方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不少于72人(最低人员配置数,低于此人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一)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0万元/年(服务期内如国家最低工资及社保发生政策性调整,采购人不增加服务费,请各供应商将此因素考虑在报价中)。 (二)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为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投标总费用包含所有人员工资、保险、服装、福利、加班费、高温费等,包含企业缴纳的任何规费、税费、管理费等费用。 (四)由于各类活动、灾害天气、应急保障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五)如采购方因重大工作任务需加班等原因造成中标方工作量额外增加的,采购方可以按量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六)本项目实施所用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采购方承担。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06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36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招标内容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局机关及十二个税务分局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安保服务。包括门岗、监控、巡视、火情、涝情、车辆停放及管理、民情纠纷的处置、公共秩序的维护等;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室内外卫生保洁、环境消杀、绿植养护;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服务。包括会议室的开启、音响设备调试、茶水供应等按要求提供的服务; (四)局机关及十二个税务分局食堂后勤服务保障;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供配电设施、空调设备、泵房、机房、公共区域内的照明、报警设备等有关重要部位的巡查管理工作;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八)采购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 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岗位设置72个,中标方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不少于72人(最低人员配置数,低于此人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一)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0万元/年(服务期内如国家最低工资及社保发生政策性调整,采购人不增加服务费,请各供应商将此因素考虑在报价中)。 (二)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为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投标总费用包含所有人员工资、保险、服装、福利、加班费、高温费等,包含企业缴纳的任何规费、税费、管理费等费用。 (四)由于各类活动、灾害天气、应急保障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五)如采购方因重大工作任务需加班等原因造成中标方工作量额外增加的,采购方可以按量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六)本项目实施所用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采购方承担。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06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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