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A150401复烤烟叶,A150305饮-预算金额58.071500万元(人民币)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A150401复烤烟叶,A150305饮-预算金额58.071500万元(人民币)
(略)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复烤烟叶,A*饮料专用原辅料,A*酒精专用原辅料,A*精制茶及茶制品,A*饮料,A*酒精,A*食品用类似原料,A*食品添加剂,A*加工盐,A*冷冻饮品,A*营养、保健食品,A*发酵类制品,A*调味品,A*罐头,A*乳制品,A*方便食品,A*糖果、巧克力及类似食品,A*焙烤食品,A*其他农副食品,A*蛋制品,A*豆腐及豆制品,A*淀粉及淀粉制品,A*水果、坚果加工品,A*蔬菜加工品,A*水产品加工,A*熟肉制品,A*油脂及食品杂碎,A*畜禽肉,A*糖及副产品,A*植物油及其制品,A*饲料,A*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谷物细粉,A*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
采购需求概况: | 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4)杂粮及调味品要品质好,无霉变、无杂质。定型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及其他半成品送货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时长,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果蔬必须符合GB 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 7)肉类、冷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应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冰)率符合标准;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07 |
备注: | 1)原材料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⑥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2)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货商供货资格。 ① 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②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④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供应商提供五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人员安全事故声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复烤烟叶,A*饮料专用原辅料,A*酒精专用原辅料,A*精制茶及茶制品,A*饮料,A*酒精,A*食品用类似原料,A*食品添加剂,A*加工盐,A*冷冻饮品,A*营养、保健食品,A*发酵类制品,A*调味品,A*罐头,A*乳制品,A*方便食品,A*糖果、巧克力及类似食品,A*焙烤食品,A*其他农副食品,A*蛋制品,A*豆腐及豆制品,A*淀粉及淀粉制品,A*水果、坚果加工品,A*蔬菜加工品,A*水产品加工,A*熟肉制品,A*油脂及食品杂碎,A*畜禽肉,A*糖及副产品,A*植物油及其制品,A*饲料,A*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谷物细粉,A*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
采购需求概况: | 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4)杂粮及调味品要品质好,无霉变、无杂质。定型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及其他半成品送货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时长,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果蔬必须符合GB 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 7)肉类、冷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应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冰)率符合标准;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07 |
备注: | 1)原材料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⑥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2)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货商供货资格。 ① 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②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④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供应商提供五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人员安全事故声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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